8月31日,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奎滨主持召开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研究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对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规范监管处罚,抓好制度衔接,将法典精神融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更加自觉地以法治思维引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的修订印发,对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推动“十五五”时期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对照查摆,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会议指出,要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积极组织协调和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关规定,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要加强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全链条监管,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李建国)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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