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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长安法院:法治赋能校园 安全守护成长

发布时间:2026-09-02 09:23:20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为进一步压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提升教职工法治素养与风险处置能力,筑牢未成年人校园安全法治屏障,8月28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鸣犊法庭(少年法庭)法官助理李伟、程锦妍受邀走进长安悦美小学,为全校教师开展 《民法典视角下的校园安全责任与风险防范》专题普法宣讲,以法赋能校园安全治理。

本次宣讲结构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分为校园侵权责任认定与日常安全履职规范两大核心板块,层层拆解校园安全管理的法律要点与实操准则。

在校园侵权责任区分讲解板块中,李伟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规定,通过典型司法案例,清晰界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下)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至18周岁)在校园遭受侵害时,学校需要承担的管理、教育、安全保障义务差异,并详细阐释了两类未成年人校园侵权案件的归责原则,明确了低龄儿童校园伤害案件中学校的高度注意义务,以及不同年龄段学生受伤事件中学校的免责、减责情形,帮助全体教师清晰掌握不同场景下的法定责任边界,从法律层面厘清校园安全管理的责任底线。

在明确责任边界的基础上,李伟进一步针对教师日常履职工作,总结出“重安全教育、稳事故处理”的双向工作准则,为教职工日常安全管理和突发事故处置提供标准化操作指引。坚持常态化安全教育,筑牢事前防线。安全教育是校园安全的第一道屏障。教职工需将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教学、课间管理、课外活动全过程,常态化开展人身安全、活动安全、风险避险等普法教育,从源头减少校园安全事故发生。规范事故处置流程,守住事后底线。针对校园突发安全事件,细化四大规范处置流程:积极响应,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救助学生、安抚双方情绪,杜绝拖延处置、消极应对;证据保全,及时留存现场影像、监控录像、在场人员证言、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规避举证不能风险;规范沟通,秉持客观、真诚原则与家长沟通,理性化解矛盾,避免沟通不当激化纠纷;依法处置,厘清责任边界,熟悉法定处理流程,合理运用法律途径化解争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整场宣讲既讲清了法律责任边界,又给出了具体实操方法,以案释法、以理释规,内容贴合校园日常管理,干货满满。参会教师认真聆听、细致记录,有效填补了校园安全法律知识短板,对规范日常履职、妥善处置校园突发纠纷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

法治护航成长,平安守护校园。下一步,长安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聚焦校园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家校纠纷化解等重点领域,精准对接校园法治需求,搭建司法与校园的沟通桥梁,以司法力量护航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坚实法治屏障。(李伟)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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