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害人害己,是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但总有部分驾驶员心存侥幸、屡教不改,甚至面对交警检查铤而走险、强行冲卡,漠视执法权威与公共安全。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博山区大队就查获一起二次酒驾+冲卡逃避检查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更是曾因醉驾被处罚,如今再度以身试法。

当日,博山区交管大队白塔中队在国道205与北山路路口开展夜间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期间,杨某某驾驶鲁C8A8##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检查点时,拒不配合民辅警执法检查,突然加速强行冲卡,试图逃避处罚。执勤民辅警第一时间启动处置预案,对该车进行布控,最终在北山路东域城商业街路口成功将该车拦截。经检测,驾驶人杨某某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为4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后经系统查询核实,杨某某早在2025年11月,就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交管部门查获。短短数月时间,从醉驾被严惩到再次酒驾冲卡,杨某某丝毫未吸取惨痛教训,漠视交通法规、无视自身与他人生命安全,性质恶劣、屡教不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杨某某因饮酒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4000元,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博山交警提醒各位驾驶员:一次酒驾就是一次深刻的警示,而屡教不改的重复违法,更是对法律法规的公然漠视,广大驾驶员应当时刻绷紧安全弦,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守法出行!(李建国 李洪滨 尚思奇)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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