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西安市林业局联合西安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陕西省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提供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有效违法线索的群众兑现举报奖励2000元。这是该市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举报奖励政策落地实施以来,首次完成奖励兑现,标志着西安野生动物保护“群众参与、有奖举报、全民共治”工作机制全面落地见效。
此前,市民群众通过举报渠道,提供了辖区内涉陆生野生动物违法活动线索。接到举报后,西安市林业局、属地公安部门迅速启动联动处置机制,第一时间组织执法力量开展核查取证工作。经缜密侦查,成功查实相关违法犯罪事实,顺利破获该起涉野生动物犯罪案件,有力打击了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消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隐患。
案件办结后,两部门严格按照举报奖励工作程序,联合开展线索价值认定、奖励审核审批,依法向举报人发放奖励资金。同时严格落实举报人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对举报人个人相关信息予以全程保密,切实消除群众举报顾虑,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本次奖励兑现,是西安市林业部门联合公安深化行刑衔接、构建“专业执法+社会监督”共治格局的具体实践。林业部门再次呼吁广大市民,如发现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反映,尽可能提供时间、地点、照片视频等翔实线索,对核查属实、为案件查处发挥关键作用的线索,将按照规定标准兑现奖励。同时提醒,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虚构线索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实施违法活动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下一步,西安市林业局将持续深化与市公安局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常态化落实有奖举报机制,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同时加强普法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的良好氛围,全力守护西安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安全。(西安市林业局)

责任编辑:蔡劲蓉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举报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