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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基于不正当关系赠与他人财产无效 法院判决全额返还维护公序良俗

发布时间:2026-09-06 20:33:38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夫妻共同财产受法律严格保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违背忠实义务,基于不正当关系擅自向他人无偿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该赠与行为效力如何认定?无过错方的财产权益如何救济?近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钢城法庭审结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依法认定婚内不正当关系下的赠与行为无效,判决第三者全额返还转账款项,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边界,为广大家庭财产权益保障提供清晰法律指引。

原告与第三人原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姻存续期间,第三人与被告存在不正当交往关系。期间,第三人多次向被告转账,含多笔特殊寓意金额款项,用于维系双方不正当关系。上述款项支出未经原告同意。后原告与第三人离婚,原告发现案涉转账事实后,诉至法院,请求确认第三人向被告的赠与行为无效,判令被告返还全部款项,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承担律师费。

法院审理认为基于不正当关系的婚内赠与行为依法无效,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无效赠与应当全额返还,利息及律师费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确认第三人向被告的案涉转账赠与行为无效,由被告向原告返还全部涉案转账款项;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于慧)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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