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汇聚社会力量赋能乡村发展,推进福安市乡村振兴合伙人落地工作,福安市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7月正式启动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工作,通过政策赋能、公开招募、择优评审,面向全社会遴选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乡村振兴合伙人,携手探索福安乡村发展新路径。

01
政策先行,硬核扶持乡村发展
本次乡村振兴合伙人计划,为落地项目保驾护航,设置项目补助金 + 绩效奖励金双重支持,最长享有 3 年运行孵化期
✅项目补助金:合作村每年可申领 20 万元项目补助,资金为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于合作项目实施。按照 “双方制定方案→村两委审议→乡镇审核” 流程拨付,项目开工先行拨付不超过 80% 资金,项目完成验收后拨付剩余尾款。
✅绩效奖励金:以村集体年度实际增收额为核算依据,激发项目带动村财增收实效:
-年增收10万元以下,不予奖励;
-年增收10‑40万元,按增收额15%予以奖励;
- 增收每增加 30 万元,奖励比例上浮 2%;
- 3 年孵化期内单年奖励最高封顶60万元;孵化期满可延续 1 年奖励,单年奖励最高封顶 80万元。
同时,各乡镇、行政村将为合伙人做好资源对接,盘活山林、农房、文旅、特色农业等本土资源,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的场地、群众沟通等问题,为合伙人干事创业搭好平台。
02
广泛宣传,面向社会广纳伙伴
政策文件印发后,福安市农业农村局多渠道开展宣传推介,通过政务平台、新闻媒体、工作通知等多种形式发布招募公告,解读合伙人准入条件、项目方向、扶持奖励、申报流程,面向企业、社会组织、创业团队、行业能人敞开大门,号召各类市场主体、有志之士扎根福安乡土,挖掘乡村价值,发展特色产业、文旅融合、农产品产销、乡村治理等各类项目。

03
集中报名,规范受理申报基础
本次招募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开展申报受理工作,各申报主体对照申报要求,围绕项目定位、实施路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村集体带动效应等维度编制申报材料,按程序完成报送。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开展收集梳理,核对材料完整性,为后续现场评审做好前期筹备。
04
现场评审,公平公正择优遴选
福安市农业农村局于2026年9月8日,在农业农村局一楼第十会议室顺利开展乡村振兴合伙人招募评审工作。
活动现场
本次评审组建多元化评审专家组,成员包含省乡村振兴领域行业专家、市直部门业务骨干、乡镇分管领导、村党支部书记,兼顾专业研判与基层实践视角,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评审工作。
评审现场,参评企业围绕项目可行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乡村振兴赋能价值等重点内容开展汇报答辩,在规定时间内完整展示项目规划与落地思路。
评审专家认真听取汇报,结合申报书面材料进行问询交流、独立打分,工作人员现场完成分数统计。经评审组集体审议、签字确认,形成拟入选名单。
拟入选名单将按规定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完成签约落地。本次合伙人招募,旨在引入优质社会项目与资源,激活乡村内生动力,为福安产业发展、乡村建设注入新动能。
期待合伙人项目落地后,扎根乡土,携手共建和美福安。
下一步,福安市农业局将做好合伙人项目跟踪服务,推动优质项目尽快落地见效,切实把社会资源转化为乡村发展实效。
(来源:福安青微新媒体)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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