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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巨大”的锦旗

发布时间:2026-09-10 10:48:17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多亏了你们,真是太感谢了!”田先生满怀激动,连连向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李亚茹表达谢意。他手中那面近乎一人高、远超常规尺寸的巨型锦旗格外引人注目,锦旗上“勘透六路管沟垫资实情,拨开案中迷雾;恪守民法典约秉公裁决,维护施工权益”的金色大字,道出了当事人田先生的满心感激。

这面沉甸甸的锦旗背后,是一份守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公正判决。这份特殊谢意的背后,究竟藏着怎样的办案故事?

该案是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案涉工程为某电力通信管沟工程。该工程经业主方指定,由总包方分包给某建筑公司,再由某建筑公司委托给原告田某和被告一阴某合伙施工。施工完成后,田某和阴某向业主方申请支付50万元材料款,并约定待业主方向被告二付款后,阴某向田某支付10万元回款。

但在收到业主支付的50万元后,阴某未按约定向田某支付10万元。同时,在两被告提交的《材料购销合同》中,联系人处是阴某,田某认为两被告之间有关系,被告二应当对10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田某多次向两被告催要未果,故此诉至法院。

该案从表面上来看法律关系就错综复杂,且案涉第三人就有三家公司,要捋清这些当事人及法律关系并不容易,承办法官李亚茹在受案后没有急于下结论。为什么阴某要和田某约定支付10万元?这个疑虑一直萦绕在李法官的脑海里,“这个案子不是这么简单,肯定还有隐情,我们必须把事实真相捋清楚,才能依法公正裁决。”李法官郑重地对审判团队说。

在审理中,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厚厚一摞,当庭辩论也非常激烈,两被告辩称,业主方支付的50万元并不是材料款,田某与阴某的约定付款条件未达成,不需向田某支付10万元,并且被告二与田某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不需承担清偿责任。

双方言辞激烈、互不相让。为厘清案件事实,李法官耐心细致地听取了各方意见,抽丝剥茧后查明:案涉工程由田某和阴某全额垫资施工完成,工程前期已有部分费用由业主方支付,后期田某与阴某因资金压力过大,向业主方申请付款,由此引发了本次纠纷。

但双方的争议焦点还未解决,阴某是否应向田某支付10万元,该笔款项的付款条件是否达成?李法官在厘清事实的基础上,突出重点,认真研判。法院认为,在案涉工程中,双方均有垫资,10万元是对部分垫资的回款分配,阴某应当按约定支付;田某与阴某仅向业主方申请支付50万元材料款,且在申请后业主方即向被告二支付了50万元,田某与阴某约定的付款条件已达成,但被告二与田某间无任何关系,且田某与阴某的约定不能约束被告二。故此,判决阴某向田某支付10万元及利息,驳回田某对被告二的诉求。

这份生效法律文书,犹如一缕阳光,穿透层层迷雾,驱散当事人心中阴霾,让案涉各方都豁然开朗。难题已解的田某,脸上那股发愁劲儿一下子就散了,“太感谢李法官了,把案件事实梳理的这么清晰,您的细致和专业让我敬佩!”田某激动地表示。

一面锦旗,一份责任;一声感谢,一种动力。锦旗背后是当事人对长安法院干警严谨细致、辛勤付出的认可,也是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期盼。长安法院将始终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让公平正义不仅写在裁判文书里,更实实在在送到群众的日常生活中,为基层法治建设筑牢坚实的司法屏障。(王豆)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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