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京沪支队第四大队依托电子巡查系统,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置了一起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搭建构筑物行为。当日下午,当事人即自行拆除完毕,公路安全隐患第一时间消除。

9月3日上午,大队执法人员在电子巡查中发现,S28启扬高速东行K143+810处存在屋顶加装光伏设施情况,随即赶赴现场核查。经实地测量,该光伏板搭建棚区距高速公路隔离栅最远27.1米,最近仅7.5米,位于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太阳能光伏板属构筑物范畴,搭建范围已超出宅基地使用范围,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
处置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普法先行、说理式执法”,执法与普法同步开展。一方面,向当事人逐条释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讲清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禁止搭建构筑物的法律要求和潜在安全隐患;另一方面,主动对接属地村委,核实相关许可办理情况,并向当事人明确该地块禁止搭建的范围。经过耐心沟通,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该行为的违法性和安全危害性,表示愿意配合整改。
为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财产损失,大队坚持“早发现、早处置”原则,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相关搭建物。9月3日下午,该处光伏搭建棚区全部拆除到位,公路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此次快速妥善处置,是京沪支队第四大队深化“电子巡查+说理式执法”模式,开展路域环境治理的具体实践。下一步,大队将持续加大电子巡查频次和普法宣传力度,强化与属地部门协调联动,将违法行为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切实维护高速公路路产路权和通行安全。(费亮、张宏亮)

责任编辑:刘玉晨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举报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