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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1.5万元/套!惠州启动港澳居民来惠置业安居全民营销活动

发布时间:2026-09-11 15:40:34 推广来源:惠州住建

原标题:最高奖励1.5万元/套!惠州启动港澳居民来惠置业安居全民营销活动

为深入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部署,进一步激活港澳居民在惠置业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开展港澳居民来惠置业安居全民营销活动的通知》,正式启动全市港澳居民置业安居全民营销工作。

本次活动期限为 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符合条件的推荐人成功推荐港澳居民在惠购买新建商品房,可按成交房屋总价分档申领现金奖励,最高奖励1.5万元/套,活动奖励资金总额350万元,额度用完即停止受理。

为规范港澳居民

来惠置业安居全民营销活动

奖励申报、审核、发放工作,

保障活动公平公正落地,

市住建局同步制定了配套实施细则,

一起来看↓↓↓

01 奖励标准

奖励按每套成交房屋总价分档执行:

50万元以下奖励5000元

50万元(含)至150万元(不含)奖励1万元

150万元(含)以上奖励1.5万元

奖励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7年2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02 参与资格条件

购房人要求

身份:香港或澳门居民,持有港澳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房源:惠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宅、公寓、商业办公用房;

时限:2026年9月10日—12月31日期间首次缴纳定金或首付款(以首次支付款项的银行转账凭证载明的到账时间为准),且2027年1月31日(含)前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

多人共同购房的,至少1名购房人为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方可纳入奖励范围;

2026年9月10日前已网签、注销网签后重签同一项目房屋的,不得申请奖励。

推荐人要求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购房人配偶、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职员工、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申领政府奖励;

同一套房屋仅可由1名推荐人申领奖励,多名推荐人自行协商分配;

同一推荐人推荐套数不设限制;

推荐关系需经推荐人、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三方确认,签订《港澳居民购房推荐关系确认书》。

03 奖励申领流程

受理时段:活动开始次月起,每月1日—20日为申请受理时间;

申报方式: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向项目属地县(区)住建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审核发放:审核通过后在惠州市住建局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金;

额度规则:当期申请奖励总额超出剩余资金额度的,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兑付,超出额度的申请不予兑付。

04 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奖励需提交以下材料:

港澳居民购房全民营销奖励申请表(可扫码下方二维码下载)

《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关键页(含买卖双方信息、房屋信息、成交金额及签章页)

港澳居民购房推荐关系确认书(可扫码下方二维码下载)

推荐人身份证明文件

购房人港澳身份证明文件

推荐人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购房款(定金或首付款或全款)收据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及对应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

奖励发放后,若购房人在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前注销商品房买卖合同,推荐人须在合同注销前全额退回已领取的奖励资金至指定财政账户;通过虚构推荐关系、伪造材料、流水等欺诈手段骗取奖励资金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奖励资格,全额追缴已发放资金;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惠州住建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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