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车主为图用车方便,私自对车辆进行“DIY改装”,殊不知擅自改装机动车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不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更暗藏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9月15日20时50分,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博山区大队山头中队在国道205乐疃路口开展面包车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执勤民警在对号牌为鲁CP90##的小型面包车进行排查时发现,该车外观与普通面包车无明显差异,但打开车门后,车内后排座椅已被全部拆除,车厢内堆满各类钓鱼用具及杂物,原本的载人车辆被私自改造成了“载货工具车”。

经询问驾驶人李某核实,其本人酷爱钓鱼,为方便装载渔具、扩大车内储物空间,擅自拆除了车辆全部后排座椅。李某坦言,自己明知私自改装车辆属于违法行为,却心存侥幸,认为不会被查处,便驾驶改装车辆上路行驶,最终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李某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技术参数,属于非法改装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厂原状,彻底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博山交警温馨提醒:各类机动车的结构、参数均经过安全合规设计,对应专属的使用用途,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用车、合规行车,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李建国 李洪滨 尚思奇)

责任编辑:蔡劲蓉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举报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