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点滴见初心。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近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傅妮走进白庙社区,成功调解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三方纠纷,促成当事人现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履行,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

辖区白庙社区居民张先生系6楼住户,赵女士为5楼房屋所有权人,周先生是该房屋实际承租人。因6楼房屋漏水,造成5楼房屋墙面、门窗、柜体、木地板多处受损。对于漏水致损原因,各方各执一词:6楼住户张先生认为房屋损坏系楼下管道使用不当所致;5楼房东赵女士、承租人周先生则主张损失系楼上漏水造成。双方分歧较大、对立情绪突出,经社区多方劝导仍未能平息争议,遂邀请法院法官入社区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现场,傅妮法官结合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财产侵权的相关法律规定,厘清三方法律关系,找准纠纷争议症结。一方面向各方释法明理,客观剖析纠纷事实、法律后果与风险利弊;另一方面兼顾情理,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问题、换位思考,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经过法官与社区工作人员的共同疏导,三方当事人逐步化解对抗情绪,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6楼住户张先生一次性向5楼承租人周先生赔偿损失500元,三方确认因本次漏水产生的全部纠纷就此了结,各方再无其他争议。协议达成后赔偿款项当场给付到位,纠纷一次性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邻里事虽小,却关乎群众生活安宁与社区和谐稳定。本次调解高效迅速、即时履行,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践行了“矛盾不上交、就地解纷”工作要求,是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基层司法的生动实践。下一步,碑林法院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盯民生类小微纠纷,持续下沉基层做实前端调解,以高效温情的司法妥善化解邻里矛盾,守护辖区和谐安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祁航)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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