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法治为盾;协同共治,多维履职。针对大气环境行政监管不到位,易引发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空气质量下降等问题,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惩治与修复同步,充分发挥刑事司法办案与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综合履职监督职能,构建起严厉打击犯罪、精准监督修复、强化源头预防的“打击+共治+预防”全链条“金城绿盾”履职机制,切实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域、警示一片,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黄河上游生态安澜。
协同共治,绘就秀美城关画卷
司法办案不止于惩治犯罪,更重在破解案件暴露出的行业管理漏洞。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机关、企业等单位在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等方面存在的制度缺位、管理松散等问题,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向相关行政机关、企业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直指管理薄弱环节,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健全内部日常监督核查工作规范,常态化开展内部自查,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对接区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梳理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业,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现了本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一盘棋”归口管理机制,为守护秀美城关织密法治之网,贡献城关检察力量。
实质修复,跟踪有效落实检察建议
坚持损害担责,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公益诉讼部门主动会同城关区人民法院把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全面延伸至修复阶段,打造生态治理“样板区”,建立“生态公益林基地”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及时有效修复。为避免检察建议“一发了之”,城关区人民检察院走进涉案行政机关、企业等单位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检查、回访。同时,开展多轮电话回访,持续跟进整改进度,督促涉案行政机关、企业单位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形成“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自查整改—实地监督检查—电话回访巩固”的监督闭环,推动检察建议真正从纸上落到实处,彰显了检察机关助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责任担当。
源头预防,筑牢生态环境保护防线
“保护优先、预防为主”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原则之一。立足个案办理,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主动延伸检察职能,携手农业农村局、环保、水务等部门对辖区内重点排污企业走访、调查,并向相关企业发送风险提示,引导企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生产经营行为。同时,组织检察干警深入相关企业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宣讲污染环境罪相关法律规定,提示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推动形成“企业自律、行业规范、行政监管、检察监督”的多元共治格局,从源头上预防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发生。
黄河之滨,绿盾守护。“金城绿盾”不仅是打击环境犯罪的利剑,更是强化法律监督、促进源头治理的引擎。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明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下一步,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打击+共治+预防”全链条生态保护“金城绿盾”品牌机制,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担当作为,以高质效法律监督守护金城蓝天碧水,为美丽兰州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供稿:杨丽弘)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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