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的工作提示》,要求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纠治“四风”,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尚俭戒奢的节日氛围。
压实主体责任,树立清廉过节新风
“双节”既是亲情团聚的温馨时刻,更是检验廉洁作风的重要“考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节前提醒,教育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通过节前廉政谈话、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提醒,防止思想松懈、行为失范。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时做好家庭成员和身边人的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廉洁过节规定和作风建设纪律要求。
严守纪律红线,筑牢拒腐防变底线
各级党员干部要把勤廉过节作为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检验,做到放假不放纵,过节不“失节”。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送名贵特产或违规收送月饼、蟹卡蟹券等礼品和礼金;严禁在居民小区、内部食堂、私人会所等场所违规吃喝;严禁提供、接受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商务接待或旅游安排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公款旅游,以培训、考察、招商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配备或使用公车;严禁吃拿卡要、违规干预和插手企业正常经营等破坏营商环境行为;严禁酒后驾车;严禁在值班值守中擅自脱岗、溜岗、醉岗或违反外出报备制度,未经允许离开工作地;严禁节假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甩包袱,特别是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安全生产、营商环境等工作中出现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向基层摊派任务、不顾实际层层加码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深化监督职责,拧紧作风建设链条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履职尽责,持续加大整治“四风”力度。要坚持关口前移,强化预警预防,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提前谋划、精准发力,通过节前监督检查、廉洁提醒等举措,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筑牢“防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要坚持问题导向,从严监督执纪。聚焦突出问题和重点领域,通过明察暗访、大数据监督等方式,对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对顶风违纪问题从严查处。坚持风腐同查同治,不断健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推动由风查腐、由腐纠风双向发力。对作风建设松懈、“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持续释放从严从紧强烈信号,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李建国)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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