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安全事故,真的要坐牢吗?”“车间违规操作,老板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带着这些企业主最关心的问题,近日,清江浦区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副庭长吴祥华走进柳树湾街道,为辖区60余名小微企业主送上一堂“安全生产刑事风险防范”专题法治课。
“只要没出大事,就不算违法。这是极其危险的误区!”活动开始,从事多年刑事审判工作的吴祥华结合《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危险作业罪,向大家发出郑重提醒:只要在生产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具有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哪怕没有造成实际损害,一样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企业主关心的追责问题,吴祥华结合图表详细展示了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全方位覆盖”,通过真实案例剖析,详细解读生产事故中各方责任界定,呼吁企业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安全生产体系,将“安全第一”真正内化为全员行动自觉。“安全生产没有旁观者,人人都是责任人。
以前总觉得安全生产是‘花钱的事’,现在才明白,它更是企业生存的‘底线’和‘生命线’。一次疏忽,可能让多年心血毁于一旦,更会伤害员工家庭。回去后我立刻组织全员排查隐患,把安全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这既是对员工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活动结束后,一位企业主说道。
(清江浦法院 孙羽 郑云霞)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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