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秋收时节,农民在用辛勤的汗水换来丰收喜悦,但千万别忘了交通出行安全。部分农户为图省事方便,选择在公路两旁打场晒粮,这不仅影响道路通行秩序,还会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为切实消除道路安全风险,山东滨州交警结合辖区道路实际,采取劝导教育+现场清理+普法宣传相结合的方式,织密秋季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防控网”。
滨城大队

9月14日下午,滨城区大队联合三河湖镇综合执法部门,开展占道打场晒粮专项整治行动。行动中,执法人员对三河湖辖区农村主干道、乡间公路开展不间断巡逻巡查,对发现的路面晾晒粮食、堆放秸秆杂物的行为,耐心向农户讲解公路打场晒粮的安全危害与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农户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占道晒粮当事人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对年纪较大、劳力不足的农户,执法人员主动协助收拢、转运粮食,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快速消除路面隐患。
经开大队

经开大队四中队强化农村道路巡逻管控,及时开展占道晒粮专项劝导清理,民辅警在巡逻时,对于发现的占道晒粮农户积极进行劝导,面对面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讲解违法占道晒粮的危害性,并结合辖区近年来秋收期间的交通事故案例,向群众讲解违法占路晒粮引发交通事故应承担的责任,引导群众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邹平大队

邹平大队组织警力开展占用道路晒粮专项整治,大队执勤警力采取巡查排查、现场劝导、即时清理、同步宣传的方式,对占道晒粮、路面堆物、私设障碍物等违法行为并当场制止、当场整改。坚持劝导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对沿线农户开展面对面安全教育,讲明占道晒粮的安全危害及法律责任,引导群众摒弃道路晒粮陋习,自觉规范晾晒行为。
同时,大队同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通过村组微信群转发警示提醒、警示视频,引导农户选择院内、空旷场地晾晒粮食,自觉抵制占道晒粮行为。
无棣大队

无棣大队紧扣秋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特点,组织民辅警深入辖区乡村开展“秋收交通安全宣传劝导”活动。活动中,民辅警针对当前秋收农忙时节农村道路晒粮占道隐患增多的现状,结合本地真实事故案例,以“唠家常”的接地气方式,以案释法劝导村民不要在公共道路上堆放、晾晒农作物,选择院内等安全区域存放粮食,严防因路面堆放粮食导致车辆打滑、制动失效引发交通事故。
任意在道路上打场晒粮是一项严重违法行为,不仅影响道路通行秩序,还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公路打场晒粮既有众多危害,又违反国家法律,一旦因晾晒粮食引发交通事故,晒粮者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
公路晒粮危险多
影响交通秩序
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把扫帚、扬锨和铁杈随意放在路上,有人甚至用石头、木棍和树墩等强逼车辆绕行通过,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也为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
影响驾驶人视线
在公路上晾晒的大量粮食,在阳光照射下容易反光,脱粒、扬场时飞扬的糠絮,有时落在挡风玻璃上,影响视线,给行车安全带来很大影响。
伤亡事故多
在公路打场晒粮,加大行车阻力,车辆易打滑,容易产生交通事故。每年都有因在公路打场晒粮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在公路上铺设的秸秆还会缠绕在机动车传动轴或排气管上,极易发生机械故障和火灾事故。
引发事故难免责
每到秋收季节,全国各地因公路晒粮而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因占路晒粮产生的交通事故和责任纠纷不断。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由于违法晒粮者原因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对于由占用者非法占用道路活动引起的交通事故致通行人员、车辆及其它财产遭受损失的,非法占用者应当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从事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当事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也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路障、堆放物品、打场晒粮等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后果很严重!也就是说,擅自在公路上晒粮食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交通主管部门有权处罚。
秋收再忙,安全不忘。马路不是“晒粮场”,平安才是丰收年。(李建国 李洪滨 王滨 蒋琛)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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