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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发布时间:2026-09-24 09:54:31 推广来源:西部网

9月21日,《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条例(修订草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基本遵循,从提高政治站位、细化保护措施、强化系统治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秦岭秋天(资料图)

据介绍,自2019年陕西省现行条例修订以来,秦岭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现行条例部分条款规定与上位法不一致、不适应、不衔接问题日益凸显。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细化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切实筑牢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秦岭是我国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条例(修订草案)》增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等规定。

秦岭是全国唯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点名列入国家重要地理单元予以特殊保护的山脉。为了当好秦岭卫士,进一步健全秦岭常态化长效化保护体制机制,《条例(修订草案)》坚持生态优先,细化保护措施。依法进一步细化在秦岭的河道、湖泊等管理范围内的禁止性规定,明确规范秦岭穿越探险活动、野生鸟类保护等相关内容。结合国家政策文件和行业标准,进一步加强对新业态的监管,对农家乐、民宿的规范适度发展作出规定。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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