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城市人流、车流、物流将大幅攀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通行风险交织叠加。为全力护航节日道路交通秩序,防范化解各类交通安全风险,山东省滨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启动全市异地用警专项整治行动,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守护市民群众双节平安出行路,让安全“看得见”、让守护“在身边”。

近日,滨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抽调滨城、经开、邹平、惠民、博兴大队并联合特巡警支队,组织开展异地用警,打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此次集中行动累计查处酒醉驾15起,面包车超员2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82起。

在整治的同时,民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现场向广大驾乘人员讲解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滨州公安交管部门在保障交通畅通的同时,将持续开展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查处时间
全天候、全时段。
查处地点
国省道、县乡道、城市主干道、农村道路等路口、路段。
查处重点
酒驾、醉驾、飙车炸街、超员、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曝光
案例一

9月22日20时33分,付某驾驶鲁C牌照的小型轿车至博兴县兴福镇汾王路,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对付某做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

9月22日20时20分,韩某某驾驶鲁M牌照在新城二路北被民警查获,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3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对韩某某做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三

9月22日21时13分,相某某驾驶鲁M牌照的小型轿车至博兴县陈户镇董府路东首,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6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对相某某做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四

9月22日20时42分左右,泥某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博兴县夜月五路与省道228交叉路口处,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依法对泥某某做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五

9月22日20时18分,闫某某驾驶鲁M牌照小型面包车行驶至夜月五路东首处时被博兴交管大队湖滨中队民警现场查获。经核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10人,超员20%以下。
民警责令驾驶人现场分流多余乘客,及时彻底消除路面安全隐患,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人闫某某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
最美的归途,是平安抵达。双节将至,烟火归途暖意浓。黑夜不是酒驾的保护伞,侥幸不是出行的护身符。
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总认为喝点酒不会影响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还有一些驾驶员在酒精的迷惑下,很擅长为自己“编造借口”,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开一小段没事”,固执己见开车上路,从而埋下交通隐患。

警灯依旧,平安常在。滨州交警将持续推进攻坚整治行动,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出重拳、不姑息。以公安之“警”守护百姓之“景”,为平安滨州增添最温暖、最坚实的安全底色(李建国 李洪滨 蒋琛)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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