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成效,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升生态环境传播效能,2026年10月9日,眉山市生态环境局举办2026年四季度生态环境保护“行走的新闻发布会”,将发布现场搬到大气治理一线,组织国、省、市媒体走进四川省飞翎防水科技公司,通过实地观摩、现场讲解、互动交流的沉浸式方式,直观感受眉山大气污染治理的制度之力、减排之功、转型之效、民生之温。

本次“行走的发布会”打破传统会议室发布模式,把媒体阵地设在企业环保技改现场。大家一行首先来到四川省飞翎防水科技公司。该企业位于东坡区甘眉工业园区南区,是省级专精特新企业,主营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及防水涂料生产。在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帮扶指导下,企业投入约500万元实施环保升级改造,聚焦无组织废气管控、治污设施提标、货运移动源管控三大方向系统性提质。通过沥青加热工序废气密闭负压收集、VOCs物料密闭管道装卸、储罐废气催化燃烧等治理手段,大幅削减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远低于国家标准。厂区配套智能化环保门禁系统,仅允许国VI燃油货车和新能源车辆进厂,从源头管控移动源尾气。2026年6月,企业成功获评四川省环保绩效B级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无需大面积停产,稳定保障生产订单,还可享受差异化监管、绿色信贷等政策红利,实现治污减排与企业发展双向共赢。

随后,大家现场观摩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抽测以及智能化环保门禁监管系统实操演示。东坡生态环境局现场讲解移动源污染综合治理举措,介绍眉山紧盯柴油货车、工程机械等移动污染源,强化路面抽测、厂区门禁管控、源头淘汰老旧车辆等系列举措,持续压缩移动源污染空间。

数据是大气治理成效最有力的佐证。2025年,眉山市PM2.5年均浓度33.25微克/立方米,达到“十四五”以来最好水平。2026年1-9月,PM2.5浓度同比下降12.7%,优良天数同比增加21天,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位居全省前列。亮眼成绩的背后,是眉山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打出一套制度、减排、转型、惠民的“组合拳”。

制度筑基,依法治气织密防护网。眉山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生态环境保护“一号工程”,大气治理进入“每0.1微克必争、每个污染天必抢”的精细化攻坚阶段。2025年3月1日《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在规划管控、机动车污染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方面完善制度设计。全市落实工业源、移动源、面源深度减排+重点区域整治的“3+1"治理模式,累计完成上千个重点减排项目,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总减排超6500吨。全市近2000家涉气企业、汽修单位全部制定“一厂一策”应急方案,实现重污染天气精准管控、差异化减排,构建起地方立法、日常管控、应急处置的完整治理闭环。

精准治污,多源减排啃下硬骨头。工业领域持续推进深度治理,完成290台1蒸吨以上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推动砖瓦、陶瓷行业企业整合升级、绩效评级,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移动源方面,统筹油、路、车协同治理,2025年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车辆6056台,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4.81万余台,中心城区柴油货车执行国VI准入标准。面源治理依靠科技赋能,全市建筑工地喷淋设施全覆盖,建成69个绿色工地,依托走航车、颗粒物雷达搭建“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污染溯源精准到米,处置效率大幅提升。

绿色转型,护航高质量发展。眉山坚持源头管控,落实“新上项目必达B、存量企业靠向B”,将环保绩效B级及以上作为新建涉气项目准入条件。组建企业服务专班,环评审批时限压缩50%以上。目前全市评定A级绩效企业4家、B级55家、绩效引领性企业16家,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同时创新柔性执法,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帮扶,依托在线监控小时预警机制,提前帮助企业化解环境风险,实现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

为民治气,守住蓝天留住烟火气。在大气治理中,眉山摒弃“一禁了之”简单管控模式,兼顾生态保护与民俗民生。除夕夜科学划定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配套雾炮车抑尘;主城区设置环保熏制点,免费为群众熏制腊味;东坡区创新“秸秆换电换化肥”,推动秸秆资源化利用;中元节规划集中祭祀点位,开通便民公交。一系列疏堵结合的举措,在守护蓝天的同时留住城市烟火气,不断提升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

下一步,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锚定大气污染防治目标,持续深化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不断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持续擦亮眉山蓝天底色,真正做到把好空气还给群众,把烟火气留在身边。(邱毅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供稿)

责任编辑:蔡劲蓉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举报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