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约式”安全检查作为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推行的“主动预防、服务前置”的新型执法模式,核心内涵为企业可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责任体系、教育培训、双重预防机制、风险评估、标准化建设、应急预案编制等方面问题,主动申请所在地交通执法部门上门提供“靶向式”安全指导服务,实现从“被动检查”向“主动邀约”、“要你安全”向“我要安全”、“设路障”向“设路标”的转型,彰显执法与服务的互动融合。
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连徐支队第三大队联合地方交通执法部门发挥“高普”协作机制,组建“雷锋车”法律服务队,深入大件运输、危险品运输企业开展“邀约式”安全检查的基层实践,有效打通“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监管壁垒,构建了“源头管控+路面防控”全链条监管体系,为该模式深化发展提供了鲜活样本。本文结合这一基层实践,从核心价值、优化路径两方面,探讨推动联合“邀约式”安全检查落地见效的路径。
一、深刻把握联合“邀约式”安全检查的核心价值:从“分段监管”到“协同共治”的升级
(一)破解“监管断层”,实现“源头—路面”全链条防控
运输企业安全风险贯穿“源头装载—地方道路运输—高速通行”全流程,部分企业厂区超限装载后经地方道路运输至高速入口,易在高速路段引发安全隐患。单一高速交通执法仅能管控高速路段,难以触及源头装载;单一地方交通执法则难以覆盖高速通行环节。二者联合开展“邀约式”安全检查,可深入企业厂区核查装载的规范性,同步对接高速通行风险,构建全链条防控体系,与省局“邀约式”安全检查“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总体目标高度契合。
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连徐支队第三大队联合徐州交通执法支队安委办、路政大队(大件办)、云龙大队、泉山大队组建“雷锋车”法律服务队走进徐州信纵和大件运输有限公司等企业,严格遵循“邀约式”安全检查流程要求,先确认企业邀约需求,再通过查阅安全培训、车辆技术分析等源头台账,现场核查运输车辆机械性能核心指标,精准提出整改措施,并详解高速通行限重标准与路线规划要求,从源头筑牢大件运输安全防线。
(二)整合“信息资源”,提升检查精准度
高速交通执法掌握车辆高速通行记录、跨区域违规数据,地方交通执法熟悉辖区企业经营状况、车辆日常维护情况。联合邀约检查时整合双方数据,可推动检查从“泛泛排查”向“靶向定位”转变,这正是省局“邀约式”安全检查“靶向式”服务指导要求的具体落实。
在徐州力霸工程汽车有限公司“邀约式”安全检查中,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连徐支队第三大队联合徐州交通执法支队路政大队(大件办)、铜山区交通执法大队组建“雷锋车”法律服务队,面对企业新迁厂区后三类大件运输通行证件办理需求,结合高速线路规划数据与地方企业资质信息,严格对照邀约式安全检查中“标准化建设”相关指导要点,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对大件车辆设备进行高效勘验、科学规划运输线路、协助办理证件以及保障高速通行顺畅等全方位帮扶指导,精准解决企业难题。
(三)降低“企业负担”,实现“一次检查、多方认可”
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是省局“邀约式”安全检查的重要目标之一。部分运输企业需同时应对高速与地方执法检查,存在重复提交材料、多次配合核查等负担。联合“邀约式”安全检查通过统一标准、整合流程,实现“一次检查、多方认可”,正是对这一目标的有效践行,大幅减轻企业负担。
应徐州飞驰运输有限公司“邀约式”安全生产检查申请,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连徐支队第三大队联合联合徐州交通执法支队泉山大队组建“雷锋车”法律服务队,上门开展“邀约式”安全检查。服务队将高速通行合规性核查与地方源头管理合规性核查有机融合,严格落实“邀约式”安全检查结果“不纳入执法程序、不录入守护2.0执法系统”的要求,一次完成车辆GPS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状况(高速交通执法)、罐体阀门等关键部位安全排查(地方交通执法),并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查阅安全台账资料,同步开展对驾驶员和押运员进行安全知识抽查,检验应急处置能力等工作,显著节省企业人力与时间成本约30%,企业主动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显著提升。
二、优化联合“邀约式”安全检查的实施路径:构建“协同、精准、高效”的工作体系
(一)建立“职责清单+分工机制”,避免“重复”与“空白”
围绕省局实施方案“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源头—路面”全链条明确双方核心职责,制定联合检查职责清单:如地方交通执法部门负责核查企业装载台账真实性、称重设备校准、车辆日常维护等源头管理事项,高速交通执法部门负责核查车辆应急设备配备、高速通行合规性等事项,清晰界定共同核查项与专属核查项,避免联合检查出现“同一事项重复核查”或“关键事项监管空白”问题。同时实行“牵头+配合”负责制,对跨区域高速运输为主的企业,由高速交通执法部门执法牵头邀约;对短途地方运输为主的企业,由地方交通执法部门牵头邀约,确保分工清晰、责任明确,切实提升检查效率与隐患治理效果。
(二)打通“信息共享渠道”,夯实精准检查基础
以省局实施方案“靶向式服务指导”要求为导向,建立高速与地方交通执法信息联动机制,打破数据壁垒。通过推动高速与地方信息系统整合,开通数据共享接口,实现企业基础信息、车辆违规记录、隐患整改台账、企业信用评分等信息互通,推送高风险企业与车辆清单,锁定联合邀约重点对象,夯实精准检查基础。
(三)规范“联合检查流程”,提升企业体验与效率
严格对照省局实施方案“企业提出申请、双方作出承诺、服务指导”工作流程,规范“邀约—现场—整改”全流程协同动作。邀约阶段,由牵头部门发放联合邀约函,明确参与部门、职责分工、联合承诺及材料要求,提前解答企业疑问,确保企业清晰知晓检查不纳入执法程序、不录入执法系统的核心政策;现场阶段,实行“联合开场—分组核查—联合反馈”流程,双方共同说明要求、分组开展检查、联合反馈结果并出具共同盖章的《联合检查隐患整改建议书》,落实“现场指导整改”要求;整改阶段,建立联合整改台账,由牵头部门跟踪进度,双方分工复查,确保整改闭环,对未立行立改、屡教不改的依法惩处。
(四)强化“联合服务赋能”,提升企业参与意愿
紧扣省局“邀约式”检查“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定位,推动“联合检查”与“联合服务”深度融合,让企业“参与有收益、配合有动力”。一是开展联合安全培训,结合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由高速交通执法部门讲解高速通行安全技巧等知识,地方交通执法部门解读源头装载规范等知识,避免企业重复参培;二是强化联合政策帮扶,为隐患企业提供靶向整改指导,精准对接企业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急预案编制等方面的需求;三是推行联合信用激励,将企业参与检查、整改情况纳入共享信用档案,对表现优异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违规企业实施同步重点监管。
三、结语
高速与地方交通执法部门联合开展“邀约式”安全检查,是对江苏省交通综合执法局“邀约式”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的深化落实,更是破解分段监管、信息孤岛的关键举措。基层实践证明,这一模式可实现“源头—路面”全链条安全防控,推动运输企业从“被动接受检查”向“主动寻求安全赋能”转变。未来,还需进一步完善协同机制、打通数据壁垒、优化检查流程、提升服务体验,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赵禹振)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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