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李潇 通讯员闫立杰)为进一步巩固酒驾醉驾查处成果,防止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反弹,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近期潍坊公安交警精心部署,重拳出击,集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加大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典型案例曝光
案例一:8月27日下午,潍城交警组织警力在古望路开展酒醉驾整治,15时左右对一辆车号为鲁GK***U的摩托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存在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询问,驾驶员称中午与朋友在家里喝了两瓶啤酒,因下午有事需要外出,以为在乡下道路不会有交警查酒驾,便心存侥幸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员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二:8月27日晚21时许,诸城交警在诸城市东武街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这时,一辆鲁GZ***0号牌的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检查卡点处,民警发现该车走走停停,行驶缓慢,形迹十分可疑,便上前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摇下车窗后,民警闻到车内有酒气,随即利用呼气式检测仪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5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据询问得知,驾驶员李某在吃饭时喝了一杯白酒,认为自己比较清醒,餐馆距离自己家仅有短短3公里的路程,所以就铤而走险驾车回家,没想到被交警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李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进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培训
近日,滨海交警深入海化集团实业分公司开展交通安全培训。活动中,民警通报了近期典型事故案例,以案释法讲解了酒驾、醉驾的认定及处罚标准,分析描述了酒驾、醉驾给个人带来的法律成本、给家庭带来的经济成本和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呼吁企业广大员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树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潍坊公安交警提醒大家,不要因为交警查不查酒驾,而决定酒后开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应该成为每个驾驶人不可逾越的底线,不做事故加害者,免做事故受害者。抵制酒驾,人人有责!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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