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黑龙江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以来,伊春市政府采购工作专班在市委、市政府的靠前指挥下,创新采取“立信、提速、网办”三项措施,开展供应商投标信用承诺制、压缩采购全流程办理时限、推动实现“互联网+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领域服务质效大幅度提升,全面增强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今年上半年在全省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擂台赛评比中居于前列。
开展供应商投标信用承诺制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专班践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从企业信用应用角度入手,省内率先开展供应商投标信用承诺制。印发了《关于试行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中,将财务状况、依法纳税情况以及缴纳社保情况由要件审查制改为供应商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纳税、缴纳社保等证明材料。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成本负担,提高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扩大政府采购活动的竞争水平和范围,进而实现“双降一扩”即:降低废标率、降低投标成本、扩大政府采购活动参与度。经梳理,自今年4月份试行以来,通过集中采购机构办理的61项政府采购项目全部采用了信用承诺制,实现率100%。
压缩采购全流程办理时限
“马上就办,办就办好”,专班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多措并举、全面压缩政府采购各个环节办理时限,促进我市政府采购全流程走上“快车道”,提速幅度达到58.75%。一是压缩中标(成交)确认周期。将采购人收到评标报告后确认中标(成交)结果的时限,由原5个工作日压缩为2个工作日。二是压缩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周期。将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时限,由原来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压缩为20日内。三是压缩政府采购资金支付时间。采购人完成验收后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资金支付时限由原15日内压缩为在10日,同时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为由延迟付款。四是压缩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下发时限。财政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的时限,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内,压缩为15个工作日内。经梳理,自今年5月份以来,仅中标(成交)结果确认方面,全部39项采购项目均在2个工作日内确认完成。
推动实现“互联网+政府采购”
“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专班践行数字政府建设要求,通过印发相关制度并贯彻执行,全力保障我省新版政府采购管理平台投入使用,实现“互联网+政府采购”,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为推进政府采购行为“一网通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版政府采购平台使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直各采购单位、各县(市)区、市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使用全省统一的新版政府采购平台开展采购活动。为提高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透明度,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市直各采购单位政府采购项目,是否按照要求完成意向公开,意向公开信息是否全面、清晰等方面进行专项检查,对未按照规定进行采购意向公开的单位予以通报。为便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操作,制定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流程图》,指导投诉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中注册并提交投诉书,同时注明各环节的办理时限和注意事项,以及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等。(韩福臣)
责任编辑:陆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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