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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急点火烧豆秸 听证化解断纠纷

发布时间:2022-12-07 15:11:47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孙某确实有放火的行为,但是认罪态度好,也取得了被害人姜某甲的谅解,给她一个机会,希望大家能够原谅她,也希望检察机关能够进村普法,让村民都能得到学习,今后不再犯错......”近日,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在绥滨县北山乡莲花村对孙某放火案举行公开听证会,人民监督员绥滨县北山乡党委书记季晓光在听证会上说道。

据悉,姜某甲是孙某丈夫的大哥,姜某甲将囤放在自己家院内的豆秸装四轮车准备拉走,孙某看到后告知姜某甲豆秸是自己家的,不让其拉走。姜某甲没有停止继续往车上装豆秸,孙某见不能阻止姜某甲后气愤说“这些豆秸是我家的,我就是放火烧了也不让你们带走”,孙某从家中拿来打火机将四轮车上的豆秸点燃,点燃豆秸时姜某甲的父亲姜某乙还在四轮车豆秸堆的上面。姜某甲怕火势继续蔓延将四轮车开到院外开阔地,后经村民和消防队员合力将火扑灭,期间未造成人员伤亡。

绥滨县人民检察院为助力乡村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绥滨县北山乡莲花村召开公开听证会议,莲花村人大代表、村委会成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律师、人民监督员以及本案当事人参与听证会。

会上,参与听证各方充分发表意见,综合考虑孙某某因家庭内部矛盾实施放火行为,因其无前科劣迹,系初犯,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较轻,且取得被害人谅解,最终一致同意对孙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孙某表示:“我错了,我情绪太激动了,以后再也不会触犯法律了,感谢检察院给我这次机会”。

会后承办检察官还收到了来自孙某的感谢信和莲花村村委会送来的锦旗。该案的办理让村民“零距离”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办案温度,同时体现了司法办案公信力,提升了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提高了百姓心中检察的公信力。(丛媛媛 赵宇)

责任编辑:陆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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