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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高新法院宣判辖区首例袭警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2-12-13 12:57:28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警察执法办案是为了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每个人都应理解、支持。然而令人难以想象的是,仍有一些不法分子挑战执法权威,实施暴力袭警。为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增设了袭警罪,进一步加大对袭警行为的打击力度。

2022年12月12日,大庆高新区法院审结了首例袭警案件,依法严厉打击袭警犯罪分子。据悉,该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以来,大庆高新区发生的首例袭警案件,严厉打击了袭警犯罪气焰,有力维护人民警察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法治尊严。

在1997年4月至2016年10月期间,被告人郎某曾因盗窃、强奸、贩卖毒品实施了四次犯罪活动,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年、一年零六个月、一年零六个月,2017年7月刑满释放。

出狱后,被告人郎某不吸取以前教训,仍然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脾气依旧火爆。

2022年7月10日23时许,被告人郎某与朋友饮酒后,乘坐出租车回家。在回家的途中,因与司机聊天,一言不合就开打,殴打出租车司机杨女士。

被无故殴打后,杨女士当即报警。不久后,警察吴某、李某、盛某火速赶到事发现场,当即对郎某殴打他人行为予以制止。

然而,在制止过程中,被告人郎某不仅不配合、不听劝,还采取拳击、踢踹、抓挠等方式对民警吴某、李某进行攻击。案发后,郎某被当场抓获归案。

经高新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郎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郎某酒后实施袭警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民警处置的方式并无不当。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起诉指控罪名成立。

鉴于被告人郎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从轻处罚。

据此,综合被告人郎某的犯罪情节,法院遂以袭警罪判处被告人郎某有期徒刑10个月。

法官说法:

袭警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新增设的罪名,并将最高量刑幅度由原来妨害公务罪的有期徒刑三年提升到了有期徒刑七年,目的是为了严厉打击袭警犯罪行为,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

人民警察肩负着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等重要职责,对于保障社会安全稳定和经济快速发展,起着极其至关的重要作用。在警察依法履职中,暴力袭警,其不仅危害人民警察的个人人身安全,更是严重冲击国家法律底线、破坏国家正常管理秩序,这是绝对不允许的!人民警察执法权威不容挑衅,法律尊严更不容挑战!

此起案件的裁判,有力地威慑了袭警者和犯罪分子,体现出高新区法院对袭警行为严打击的态度和决心,使警察从内心感到自身权益得到法律捍卫,让民警执法底气更足,进而提升执法安全感,捍卫人民警察执法权威。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配合人民警察执法,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面对警察执法时,要多给予理解和支持,并尽可能配合好,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勿因一时冲动令自己身陷囹圄,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最终等待的,也必将是冰冷的牢房!(付建国 刘子涵)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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