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包容审慎执法,切实强化服务企业措施、优化城市管理领域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大对“十小经济实体”和“白名单”拟上市企业帮扶力度,近日,潍坊市城市管理局在全市城市管理执法系统正式推行第一批9类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首违不罚”。
“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主要包括“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和“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两种情形,即没有危害结果不罚、首违酌情不罚。各级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在依据职责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不予行政处罚工作时,将遵循依法依规、教育为主、惩处为辅、最小损害、公开透明等原则,原则上不实施或慎用先行登记保存以及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以“温馨提示”代替“刚性罚单”,以“首违不罚”体现“柔性执法”,实现“无罚”胜“有罚”的作用。
下一步,潍坊市城市管理局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调整以及实际执行情况,对清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坚持严格规范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相结合,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另附事项清单
(供稿:潍坊市城市管理局 通讯员:徐树骏)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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