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犯罪,切实维护金融秩序、金融安全与社会稳定,保护好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黑龙江大庆高新区法院主动作为,站在服务大局、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优化营商环境角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出“组合拳”,重拳出击,严惩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守护了群众“钱袋子”的安全。
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领导,大庆高新区法院成立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专项审判领导小组,由分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徐华楠担任小组组长,带领审判团队,负责辖区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决策部署。同时,还强化政治站位,要求审判团队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实行专类管理,并确定了专门人员审理此类案件,确保裁判尺度的统一性。
健全工作台账
对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逐案登记、逐案跟踪,精准掌握辖区内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情况。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指派专人对非法集资类犯罪专项审判的重点信息进行及时收集和报送。截至2023年2月28日,两年来共受理非法集资案件7件18人,涉案金额8.68亿,集资参与人1900余人,通过逐案建立各类台账,及时报送和推送相关信息,保障了案件得以有效推进、全部审结,并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开展精准施策
根据这类案件的案发时间、涉案金额、涉案规模、影响程度、处置难度等指标进行量化梳理,并根据风险等级对案件风险进行精准判定,实行精准施策,制作相应工作方案、提出具体措施,案案推行“三同步”举措,严格落实舆情工作要求,确保案件审判和处置取得良好成效。
加强协作配合
注重加强与辖区内公安、检察机关、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并不断建立和完善案件审判、处置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合力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确保审判稳妥有序。坚持“严”字当头,对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涉众、给群众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强化横向纵向配合,依法从严从快处罚,有效震慑犯罪,遏制犯罪高发态势。
铲除犯罪基础
在审理非法集资案件中,依法用足用好财产刑,加大财产刑处罚,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与此同时,还启用了财产网络查控机制,查找被告人的财产线索,并依法实行有效控制,防止财产转移。判决后还第一时间主动移送执行,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穷尽各种执行措施和手段追赃,将受害者损失降到最小,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强化源头治理
对于行业监管工作中出现的管理漏洞和社会治理管控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审判团队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指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积极探索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多角度宣传新模式,“传统宣传+新媒体平台”集成发力,“线上+线下”矩阵联动,让反诈宣传走进千家万户、深入人心,不断提升广大群众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让“黑手”无处遁寻。两年来,共向金融机构、监管机构等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21条,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活动18次,发布相关宣传报道160余篇。(黑龙江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 付建国)
责任编辑:陆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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