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黑龙江省首家自动履行义务服务站——山城自动履行义务服务站在尖山区人民法院揭牌成立。
据了解,山城自动履行义务服务站旨在让义务人充分认识生效裁判文书的严肃性,积极主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确保权利人及时兑现胜诉权利,并最大限度地降低执行行为对义务人的影响,引导和谐诚信的社会风气。
双鸭山尖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戚威表示,山城自动履行义务服务站自今年2月20日起试运行,已向5位权利人提供自动履行义务服务,合计到位金额10.5万元。接下来,尖山区法院院将继续加大服务站的应用和推广,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不断提升,用“真金白银”诠释司法为民承诺。(高嘉慧)
责任编辑:陆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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