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春季学校传染病防控监督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开展,依据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3年“蓝盾护航”春季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执法检查的通知》和《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相关要求,近日,哈尔滨市阿城区卫生监督所按照新冠病毒“乙类乙管”要求,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方案,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辖区内中小学和大专院校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中,工作人员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听取汇报等形式,重点检查了学校疫情防控、教学环境、住宿环境、生活饮用水、近视眼防控、健康观察室、保健室、消毒情况和消毒产品索证情况,晨、午、晚检情况、传染病培训宣传情况、因病缺勤追踪情况、保健人员配备情况、饮用水安全、是否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护物资储备情况。
通过对21所学校的专项监督检查,填写监督执法表21份,下达整改意见书21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向校方进行反馈的同时,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下一步,区卫生监督所将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学校卫生工作相关要求和规范,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实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刘志华)
责任编辑:陆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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