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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司法局五措并举 擦亮乡村振兴法治底色

发布时间:2023-07-31 11:01:33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法治乡村建设既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依托。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新时代法治乡村发展明确了方向、提供了遵循。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司法局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聚焦新时代乡村群众法治需求,解放思想、创新思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着力培养法律人才,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打好法治同行“组合拳”,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搭平台、强阵地,为乡村振兴赋“能”

友好区司法局坚持德育和法治教育并举,先后在青山村、爱国村、曙光村建设了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长廊、法治书屋等阵地,形成集休闲、健身、学习、游憩于一体的娱乐场所,让群众在休闲娱乐同时接受潜移默化的法治文化熏陶,教育引导农村居民自觉在日常生活、生产中做到知法、守法、用法。

重培育、强能力,为乡村振兴增“效”

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乡村振兴中法治生力军作用,印发《友好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统筹抓好“选、育、管、用”四个关键环节,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推动“法律明白人”增量增效。目前,全区选聘“法律明白人”54名,实现了全区4个行政村和7个社区全覆盖。同时,区司法局成立宣讲团,每月对全区“法律明白人”进行常规化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全覆盖、强服务,为乡村振兴提“质”

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全区共有一名律师和三名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四个行政村开展结对服务,配套建立法律服务微信群4个,围绕社会热点、民生需求,线上线下服务双向发力,为村居群众提供便利化、个性化、精准化的法律服务。年初以来,解答法律咨询97件,累计解决群众法律需求85个。

浓氛围、强引导,为乡村振兴聚“势”

友好区司法局扎实开展“法治护农”、“法治惠农”专项行动,制定出台友好区行政村法律顾问“坐班”制度,定期、定时、定点开展坐班服务,聚焦老年人、青少年、妇女等重点对象,通过法治讲座、解答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与群众学习、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习惯。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累计开展法治讲座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27人次,有力提升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制定各村村规民约,给予指导性建议;汲及村民农副产品销售合同签订,给予免费法律审核,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截至目前,协助参与村规民约制定2次,为村民签订销售合同提出法律服务意见14条。

拓渠道、强自治,为乡村振兴加“力”

充分依托村组会议、微信群和意见栏,构建民意归集处理的有效回应渠道,使村民真正参与到村级事务决策监督评议。今年以来,征集群众监督意见2条,村民参与自治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激发。同时,组织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在全区四个行政村率先认定了25名高素质的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作为法治力量传递的着力点,让“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成为尊法守法的“领头雁”、学法用法的“宣传员”,畅通农村普法“最后一公里”。

下一步,友好区司法局将立足自身职能,进一步开展精准服务,加大乡村法律服务资源供给,多措并举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不断推进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的社会化,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护航现代化友好区新征程!(伊春市司法局供稿)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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