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鸭山市四方台区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一次性成功调解辖区一家企业与其他四家企业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标的数十万元,为当事人节省近万元诉讼费用。
2019年至2022年间,双鸭山市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分别与吉林、哈尔滨、绥化、双鸭山市等四家建筑公司签订混凝土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但几家建筑公司却一直拖欠货款,甲公司多次索要无果后,向四方台区人民法院太保法庭提起了诉讼。这四起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仅因被告公司经济原因造成拖欠。经办案法官诉前沟通有三家公司同意还款,并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就将货款打到原告公司账户。对另一起不能立即还款的案件,太保法庭指派法律素养高、调解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继续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经调解双方对还款方式、还款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并向太保法庭申请了司法确认,太保法庭经审查后当场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
四方台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互相配合,无缝衔接,为企业提供了省时、省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企业负责人高兴地说“这下可帮我们解决了大问题,我们企业规模小,流动资金少,货款长期要不上来已经严重影响了企业发展”。司法确认后甲公司为法庭送上了“诉前调解化纠纷,护航企业再发展”的锦旗一面。今后,四方台区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护航企业发展为目标,不断强化诉前调解优势,加大涉企纠纷调解力度,护航企业发展。(赵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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