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通过严惩犯罪强震慑、联动执法聚合力、活化宣传抓预防等方式,积极推进金融安全建设,守护好群众“钱袋子”。
多方共治降低金融犯罪发生机率提升惩治力度
为了有效贯彻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的内容和精神,大庆市龙凤区检察院强化与区法院、区公安局召开公、检、法业务联席会,同时牵头与区处非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召开座谈会,共同学习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的内容和精神,就如何发挥各自职能防控化解金融风险进行多次座谈交流,共研共商预防金融犯罪、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办法及联合打击洗钱犯罪的若干意见等,推动形成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
针对金融犯罪具有复杂性、多样性、隐蔽性强等特点,大庆市龙凤区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特别是可能引发群体信访事件的涉众性金融犯罪案件,安排员额检察官主动与公安机关等部门进行对接,对案件中的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提出检察意见。提升审查涉案财物的关联性证据,在本院技术部门的协助下,依托辅助办案的“银行流水法律监督大数据模型”,理清资金流向从而“锁定”涉案财物,将追赃挽损解决在诉前。在办理赵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该模型显示涉案资金重点流向“不动产”,引导公安机关开展司法鉴定,最终查明赵某购买某处房屋的资金中有100余万元为涉案赃款后,建议公安机关对涉案房产进行查封,公安机关采纳建议,依法查封并完善相关程序,为集资权利人争取更多的补偿。同时,与有关单位联合行动开展征信及金融知识培训2次,建立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制度,通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培训和案例警示教育,使金融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增强风险意识。特别是针对当前存在不良贷款处置难、金融涉诉案件执行难、金融虚假广告泛滥多等问题,与相关部门研究建立信息共享、定期通报、联动执法等机制3个,打通部门之间数据壁垒,督促金融机构制定针对性强,有特点的打击和预防落实方案。
强化宣传提升群众防范金融犯罪自我保护意识
针对金融犯罪易发生的区域和群体,大庆市龙凤区检察院紧抓“银行”、“社区”、“学校”三个重要节点,强化日常“防诈”、“防骗”宣传。联合辖区内银行工作人员,在各个银行网点向群众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手册200余份,发放非法集资表现形式宣传单350余份,在8所银行网点下属各个柜台、ATM取款机等位置张贴关于“防范集资诈骗”的温馨提示,从汇款这一关键节点将防范集资诈骗宣传覆盖到位。结合集资诈骗的犯罪现状及主要特点,联合社区工作人员,着力建设完善的集资诈骗案件防范机制,制作防范非法集资警示标语条幅,覆盖辖区3条主要街道。干警下沉到社区50余户居民家中讲解非法集资的危害以及防范方法,增强群众防范集资诈骗的意识。组织干警走进中小学,开设“防范集资诈骗课堂”为师生授课。针对校园中发生的高额回报诱惑的集资诈骗行为特点及不法分子惯用伎俩进行现场讲解,向师生传授各种集资诈骗的识别方法,引导、教育师生警惕高额回报的诱惑,增强保护好个人隐私、不信陌生短信和电话的防范意识。
截止至今,大庆市龙凤区检察院已引导公安机关追漏犯6人,犯罪数额达数百万元,化解多起群体上访风险,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利益。(王小平)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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