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着力营造“激励诚信、惩戒失信”“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发展环境,努力擦亮“信用乌翠”名片,为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夯实信用保障。
强化制度保障,构筑信用体系建设“骨架”。乌翠区成立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班,制发了《关于印发乌翠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印发乌翠区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翠区信用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建立完善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月通报制度,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构筑起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骨架”,有效支撑信用乌翠建设,推动各单位各部门不折不扣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加强信用监管,畅通信用分类管理“血液”。乌翠区着力在税收、住建、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教育、医保等领域开展信用承诺告知制,采取“告知+承诺+审批”诚信政务服务模式,在办理审批手续前要求企业责任人签订承诺书,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切实落实承诺事项,扎实引导企业自觉守信经营。在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时根据企业信用信息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信用较好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检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为较高的市场主体,提高抽查检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
实施联合奖惩,绷紧诚信共识“神经”。乌翠区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将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用信息向社会公示,使企业信息透明化,让市场来评判企业的优劣,将企业对政府负责转变为企业对社会负责,并将这些信用信息作为实施联合奖惩措施的依据,构建失信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框架。乌翠区税务局对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优先办理涉税事项,优先享受延时服务、限时办结、预约服务等服务事项;将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纳税人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对直接判定D级的纳税人,采取D级保留2年,并采取相应惩戒或限制措施,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限制。
加强宣传教育,把握诚信建设“动脉”。9月15日,由乌翠区委宣传部、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区教育局主办,区文旅发展中心、各中小学校承办的乌翠区中小学爱我家乡“文明有礼诚实守信”演讲比赛在区图书馆举行,培养青少年从小树立诚信意识,塑造诚信品质,弘扬诚信之风,助力“信用+”活动开展。同时,为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乌翠区定期组织开展信用进政府、信用进企业、信用进校园、信用进社区等“诚信七进”系列活动,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诚信建设活动,增强群众诚信意识,大力发掘和宣传正面典型,加大对失信典型案例的曝光和通报,让失信者无处遁形。(乌翠区营商局)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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