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双鸭山市四方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能动执行,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帮助企业恢复生产,积极履行义务。
2022年宿某某在某洗煤公司上班期间发生工伤,经仲裁裁决某洗煤公司赔偿宿某某工伤赔偿金八万余元。因某洗煤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宿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考虑宿某某家庭困难,急需赔偿款。某洗煤公司虽有车辆设备等财产,但变现时间长,且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如对企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困难。本着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带宿某某到公司,实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经执行干警的调解,双方都体会到彼此的难处。经双方协商,双方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给付赔偿金,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人民法院将继续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努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徐泽鹏)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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