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黑龙江省林口县生态环境局积极担当作为,对重点流域乌斯浑河实施监督管理,为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乌斯浑河林口县达到年度考核目标做出了不懈努力,截至2023年9月,林口县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乌斯浑河林口县达到年度考核目标要求的Ⅲ类水质。
协同联动,强化河湖岸线管控
林口县水环境质量受季节性因素影响较大,冰融期、汛期极易出现水环境质量问题,为防患未然,林口县生态环境局开展了冰融期、汛期水污染防治工作,针对重点时段水污染防治、水质超标预警、河湖岸线垃圾清理等下达预警函、督办函7次。督促各镇政府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针对江河干支流两岸垃圾、畜禽粪便、秸秆及其残余物等冬季“藏污纳垢”问题开展集中清理整治。要求落实镇、村级河长责任,切实加大河湖管理和保护力度,全面排查、清理沿河畜禽养殖粪便、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等,以防止污染物随雨水冲刷入河,同时清理水面,避免出现秸秆、废弃菌袋等漂浮物影响水环境质量。林口县生态环境局开展督查检查及巡河检查10余次,同时联合县河长办开展河湖岸线检查,加强与县河长办的沟通联系,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
严格执法,加大涉水企业执法监管力度
林口县生态环境局按照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开展了“三大一严”(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严查处)污水集中处理 设施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效能,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首先是开展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执法检查工作。对全县4个城镇污水处理厂、1个工业污水处理厂、1个农村污水处理站开展全覆盖检查,同时对污水处理设施排水口进行了连续24小时采样送检监测工作,经监测所有污水处理设施均达标排放;其次是开展垃圾填埋场执法检查工作。每月进行2次执法检查,以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情况为重点,检查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再次是对开发区入驻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林口经济开发区内在生产的企业共有4家,检查了企业环评审批验收手续、排污许可证及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基本情况及运行情况、水污染物排放去向、固体废物处理情况、危险废物处置情况等。检查发现了1个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已完成整改,并依据《黑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清单(试行))》中第二项的适用条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免于行政处罚。除此之外,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环境保护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情况,粪污收集、贮存、去向和处置情况等。检查发现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迅速反应,积极应对台风洪灾带来的影响
2023年8月份,因台风“杜苏芮”、“卡努”连续影响,林口县受到了洪灾影响,多个村屯、农田过水被淹,致使水土流失严重、面源污染物直接流入江河,造成水体淤泥量激增、浊度高、污染严重,严重影响地表水环境质量。洪灾发生后,林口县生态环境局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受灾严重地区走访重点行业企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质自动监测站等,帮扶和督导汛期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生产自救工作。召开专题会分析研判国控断面水质受洪灾影响情况,对乌斯浑河水质进行风险研判,部署灾后饮用水源风险隐患、水污染防治问题排查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修复水质自动监测站。
党政同责,落实水污染防治政治责任
林口县生态环境局履职尽责,督促县委、县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积极提请水质会商会议,在常委会及常务会上多次汇报水环境质量情况及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林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在会议上多次进行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要部署,督促各镇、各单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部署要求,按照“系统治水、从严护水、制度管水”思路,全县自我加压,统筹治理,聚焦水污染防治重点难点问题,拿出过硬措施,科学精准治污,全力确保县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推进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常抓不懈,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水环境污染问题在水里,根源在岸上,入河排污口就是连接水里和岸上的关键点,也是改善提升水环境质量的突破口,2022年全省开展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林口县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林口县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取缔了1个工业企业排污口,并对相关企业进行立案查处;清理合并了3个城镇生活污水散排口,排污口整治对乌斯浑河流域水质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2023年全省开展了入河排污口延伸整治工作,按照省、市对入河排污口延伸整治的工作要求,林口县生态环境局编制了《林口县入河排污口延伸整治工作方案》,在前期排污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进行再排查,准确溯源,规范审批,严格执法,完善“一口一档”清单,完成全县排污口精细化排查整治。同时,以“自查自纠”为抓手,规范管理排污口。组织各镇、各责任主体开展了2次“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不全面、溯源不精准、整治不彻底、标识牌内容不规范准确、信息填报不完善、排污口周边存在“四乱”等突出问题全面深入“自查自纠”,生态环境局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县排污口进行了现场抽查检查并督促问题整改,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林口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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