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潍坊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通过“胶东五市一体化执法协作机制”沟通联络渠道,及时对青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通报的两起涉嫌违法案件线索,组织相关单位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部署要求、认真依法核查,水路、公路运输环节衔接,实现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走深走实,共同开创平安交通运输大通道。
此次案件线索处理实施“宣、柔、严、效”四字规范执法自我评价法,将普法宣传、柔性执法、严格程序、达到最佳法律和社会效果贯穿始终,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在海关、海事部门对水路运输环节依法处理的基础上,采取安全管理约谈、立案处罚等措施,严肃压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意识、掌握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鉴别方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要求,堵塞安全漏洞,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潍坊市交通运输部门提醒:广大交通运输经营者、参与者,危险货物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携手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
(供稿:潍坊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宋林、臧继忠)
责任编辑:柴晶晶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