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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执小站” 党建引领学条例以案释法明权责

发布时间:2025-09-11 08:38:17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9月5日至9月9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执小站”以党建为引领,结合社区三、四网格及新锋支部的党员学习活动,聚焦《物业管理条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让党员们深刻理解条例细则,切实发挥法治宣传作用。

学习过程中,“综执小站”工作人员带领党员们围绕“物业用房能否改变使用用途”这一核心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剖析。案例中,某小区计划将一处闲置物业管理用房改造为社区诊所,以方便居民就医,却引发居民意见分歧:支持方认为诊所能为居民提供便捷医疗服务,反对者则担忧可能产生医疗污染。

对此,工作人员就《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从法律法规层面,物业服务企业严禁改变物业用房性质,不得将其改作诊所、商超、菜鸟驿站、宿舍等用途。这一清晰的法律界定,不仅解答了党员们的疑惑,更让大家对《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物业用房使用的规定有了直观且深刻的认识。

此次学习,既强化了党员们的法治意识,也为后续社区物业规范管理、化解邻里矛盾奠定了基础,切实将法治宣传融入基层党建与社区治理,实现了党建与法宣工作的有机结合。(郭宁)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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