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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落地!广州各区开展蚊媒执法,多家单位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5-10-09 10:58:32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2025年9月26日,《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决定》(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6号)正式发布并施行。

天河区 执法普法双轨并行

为推动法规落地见效,9月27日,天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河区卫生监督所)迅速行动,组建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指导团队与监督执法队伍,前往天园街道骏景花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以"执法+普法"双轨模式,压实场所主体责任,守护社区居民健康。

【天河案例一】

近期,天河区卫生健康局巡查某诊所属发现其水培植物花瓶积水孳生蚊幼虫,依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该诊所警告行政处罚,并责令限制改正。

经回访复查,发现该诊所属水培植物花瓶中仍有蚊幼虫!执法人员对该诊所属逾期不改的行为依法对其做出罚款600元的行政处罚。

【天河案例二】

近期,天河区卫生健康局在某小区巡查中发现,该小区多处垃圾堆放未及时清理,多处有阳性积水,下水道未安装防蚊网等。

执法人员对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依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二)项的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

【天河案例三】

近期,天河区卫生健康局在某学校进行巡查时发现,该校存在下水道阳性积水、衣物回收箱有杂物垃圾堆积等情况,违反《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依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予以警告。

荔湾区 严查老城区蚊媒孳生隐患

近日,荔湾区受持续高温多雨天气叠加影响,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蚊媒传染病传播风险升高。为扎实筑牢公共卫生安全屏障,荔湾区卫生健康局与区城管执法局迅速联动,共同开展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执法行动。

【荔湾案例一】

荔湾区卫生健康局巡查某酒楼时发现,该酒楼卫生环境差、积水孳生蚊幼虫,执法人员依据《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经复查,发现该酒楼未按时完成整改,执法人员对该酒楼逾期不改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900元的行政处罚。(陈赞亮)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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