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大丰法院高效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及时将“救命钱”送到了身患重病的当事人手中,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让司法为民的“温度”与“速度”直抵人心。
案情回顾
卢某受雇于盐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工作,双方约定工资每半年结算一次。约定到期后,公司却迟迟未发放工资。卢某多次上门索要无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虽达成调解协议,但公司依旧分文未付。眼看治病急需用钱,卢某只好向大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经过
立案当天,窗口的干警得知卢某身患重疾的特殊情况后,立刻优先为卢某办理立案手续,并将案件及时移交给了执行法官。考虑到这笔钱关系到卢某的治疗进度,执行法官丝毫不敢耽搁,第一时间就对被执行公司展开财产调查,可遗憾的是,未查询到该公司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
后,执行法官上门查找被执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却扑了个空。近日,执行法官根据新的执行线索,终于通过电话联系上了对方。电话里,执行法官向公司法定代表人严肃阐明拒不履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并告知其卢某卧病在床、等着钱治病的真实境遇,敦促公司体谅申请执行人的困难,主动承担责任。
最终,经过多次耐心沟通协调,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场一次性转账2.9万元。至此,案件圆满执结。(盐城中院 周陈华 李建杰 费星辰)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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