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邹某某等6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在长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为增强警示教育效果,本次庭审特别邀请广州、西安两地30余名银行工作人员现场旁听,通过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揭开帮信犯罪链条,敲响法治警钟。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关键证据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展开有力指控,清晰呈现犯罪事实。
上线周某某提出让被告人邹某某找人办理对公账户提供给其走流水使用。受“流水3%提成”的利益诱惑,邹某某组建起6人犯罪团伙。邹某某负责对接上线、管理下线及资金结算;陈某甲办理营业执照与对公账户,并承担工资发放;刘某某、陈某乙负责招募办户人员,被招募的黄某某以自己名义注册公司、开设账户,并介绍他人参与。此外,刘某某还联系到了银行工作人员钟某某为其违规开户、解封异常账户。
经查,刘某某、钟某某经手的对公账户流入涉案资金57.2万元,陈某乙、黄某某经手的账户流入85.2万元,这些账户最终沦为上游犯罪转移资金的“通道”。
长安区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针对银行工作人员钟某某违背职业操守参与犯罪的情节,检察官当庭强调,金融从业者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守门人”,更应坚守合规底线,筑牢金融安全防线,从源头阻断犯罪链条。
此次庭审以“看得见的正义”增强了普法效果,警示公众切莫因贪图小利而出租、出售个人或对公账户,否则将面临法律严惩,追悔莫及。
今后,长安区检察院将持续推进“庭审+普法”模式,携手社会各界共同筑牢网络犯罪“防火墙”,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 翟梅竹 李婉清)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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