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滨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前身为湖南省衡阳市酃湖污水处理厂项目,项目建设滞后原因,严重影响了耒水水质以及周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且多次被各级生态环境督察“点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关于国有企业承担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任务的工作要求,湖南省衡阳市水务集团承接下湖南省衡阳市滨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建设任务重担,切实以“水务初心”深刻诠释“以人民为中心”的国企发展使命担当。项目的建成投运,实现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销号,2025年《湖南省生态环境警示片》也将滨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整改成效作为全省5个正面典型案例之一在片中予以推介。
高位谋划,构建“一盘棋”攻坚格局
2023年,全市成立了以市委主要领导牵头挂帅的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批典型案例问题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并将滨江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实施内容。同年4月,湖南省衡阳市水务集团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开始筹资代建滨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集团公司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董事长任指挥长,常务副总经理任副指挥长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并坚持以打造“一流样板工程”为目标,科学有序铺排各项工作。滨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总设计规模20万m3/d,用地面积250.18亩,实行分期建设。本期规模为4万m3/d,用地面积120.39亩,总投资4.75亿元,厂外新建污水收集管6.982km,新建进水压力管道2.40km,新建尾水排放管道0.90km,纳污范围34.4km²,服务人口16.5万人。项目建成后,可基本消除酃湖片区污水直排及黑臭水体问题。
高效赋能,打造“全链条”保障体系
为切实保障项目顺利推进,湖南省衡阳市水务集团积极对接各级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着力打造了“要素跟着项目走”的保障机制。通过“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并联审批、容缺受理、一次办结”等有力措施,审批时限缩短60%以上;通过“线上办公+24小时响应”机制,高效化解了征地拆迁、遗留问题等矛盾。湖南省衡阳市水务集团组建10余人报批报建攻坚团队,不断攻克手续审批多道难关;通过银行贷款、企业自有资金、争取政府专项债等路径,多方筹措资金约3亿元,为项目建设蓄满“源头活水”。
高速推进,干出“加速度”建设节奏
自项目启动后,湖南省衡阳市水务集团将该项目列入公司“1号”工程,坚持高点站位、高位推动、高频调度、高效保障,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姿态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筹划建立了项目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并在集团内部抽调了17名中层干部、89名业务骨干,组建了报建报批、土建施工、工艺设备、资金保障、物资采购、外围协调等6个攻坚小组投身项目建设。为将项目打造成规范样板工程,集团公司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抓牢清廉工地、安全工地建设。邀请了省、市多名勘察设计专家,聘请了具有三十年污水处理厂建设经验的专家,在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不断优化设计方案、施工工序、工艺方案,有效缩短工期达60%以上,节约资金38%以上。项目坚持实体化运行、清单化管理、常态化调度、绩效化考核运行模式,每天现场300余工人的“大兵团”连续作战,各参战人员切实克服地质情况复杂、冬雨季施工、平行穿插作业等诸多困难,项目建设实现“一周一小变”“一月一大变”。项目自2023年9月份动工建设,2023年12月29日,不到四个月时间,一座4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从荒滩拔地而起,顺利实现通水试运行,并荣获2024年度“湖南省衡阳衡阳市优质工程”。
高点跃升,树立“标杆式”治理典范
滨江污水处理厂规划之初,即按目前行业内标准最高的“常规处理+深度处理”的污水处理工艺进行设计,出水标准执行地方《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T1546-2018)一级标准,上述标准中未规定的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今年1-8月,日均处理量2.6万吨,进水浓度保持在50mg/L以上,累计处理生活污水约624万吨,COD减排量845吨,污染物去除率均达到设计标准,出厂水质稳定达到湖南省一级排放标准。项目的建成运行,有效地提高了酃湖片区的污水归集率和处理率,切实解决了酃湖支渠、红卫支渠、牛酃支渠三大流域的污水直排和珠晖区黑臭水体问题。通过每日向蜈蚣河生态补水,有效地改善了周边水体环境及居住环境,清水绿岸、鱼翔浅底景象重新焕发,赢得了群众广泛认可和赞誉。(邓小保 陈小伟 邓鸿斐)

滨江污水处理厂建成前

滨江污水处理厂建成后

滨江污水处理厂建设前蜈蚣河排口

滨江污水处理厂建设后蜈蚣河排口
责任编辑:刘玉晨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举报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