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一线,提升村民与青少年的防火安全及生态保护意识,10月30日,商洛市商州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将巡回法庭“搬至”金陵寺镇某学校,公开巡回审判一起失火刑事案件。金陵寺镇村干部、村民、护林员及该校师生共计百余人现场旁听庭审,沉浸式接受法治教育。
庭审现场,合议庭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违规野外用火,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被告人认罪认罚同意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并深刻忏悔自身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庭审结束后,环资庭法官以“以案释法”形式开展法治宣讲。对学生群体,庭长通过提问互动普及森林防火“十不准”,引导青少年树立“生态保护,从小做起”的正确意识;对村民则重点强调相关禁火规定,提醒大家摒弃“侥幸用火”心理,杜绝违规野外用火等危险行为。活动现场还为大家发放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手册,为群众答疑解惑。
此次巡回审判将司法实践与普法宣传深度融合,把纸上法律转变为生动的法治课堂。让师生和村民近距离地感受到法律威严和生态价值。下一步,商州法院环资庭将继续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与普法宣传,让司法既有“惩治破坏”的力度,也有“守护青山”的温度,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李晓燕)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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