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门法院包场法庭高效调处一起小标的工程预付款合同纠纷,避免双方当事人为小额诉讼支出过高诉讼成本。
2023年8月,原告袁某因承包项目需开展打胶施工,联系到长期从事室内外工程打胶业务的被告蒋某,双方约定由蒋某承接该项目的打胶施工工作。施工前,蒋某以购买玻璃胶等施工材料资金紧张为由,向袁某提出先支付5000元,袁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向蒋某交付了该笔款项。
随后,蒋某自常州带领施工队抵达南通施工现场后发现,需打胶的外立面未按施工规范完成清洁处理,墙面残留灰尘、杂物等,导致打胶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施工队被迫返程。此后,袁某因项目施工未推进,要求蒋某返还5000元借款。蒋某拒绝返还,主张袁某未履行施工现场清洁义务,导致其产生人工往返路费、施工队误工费等多项损失,且损失金额已超出5000元,双方协商无果后,袁某将蒋某诉至海门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借款5000元。
该案虽为小额诉讼程序案件,但在庭审中承办人发现,原被告双方微信聊天记录仅寥寥几句,原告仅提供微信打款以证明“借款”交付,需补充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被告虽辩称因原告施工现场不符合打胶施工条件,导致工程无法开展,给被告造成原材料、人工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但亦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如继续推进诉讼程序,原被告都需继续组织证据另行开庭。但事情已经发生超过两年,相应的书证、物证都逐渐消失,举证成本高、难度大,且原被告都不常住本地,庭审成本亦较高。同时,在庭审中,被告亦表示其系河北省某县居民,本案并非借款合同法律关系,而是原告支付的工程预付款,要求将案件移送河北省某县法院审理。
承办法官从平衡双方利益出发,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既兼顾原告的借款返还诉求,也考虑被告为施工准备产生的实际支出。近日,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和多轮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态度缓和、放下争议,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该案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小额诉讼纠纷“繁简分流、多元化解”的司法理念。对于诉讼标的小,但双方争议大、诉讼成本高的纠纷,努力促成调解既能避免当事人陷入“赢了官司输了经济”的困境,又能有效节省司法资源,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同时,法官在调解过程中注重释法明理,不仅化解了当前纠纷,更向当事人普及了法律知识,引导其树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为类似小额纠纷的高效化解提供了有益参考。
(海门法院 郁濠臣)
责任编辑:刘玉晨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举报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