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路政大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322省道和下淀路交叉口处,有人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擅自设置非标构筑物,执法人员上前制止,告知建筑控制区内设置构筑物违反公路相关法律,且会影响行车安全视距,同时指导其如何合法办理非标申请。执法人员随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积极配合,并于次日自行拆除,及时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有效保护了路产路权。


该构筑物的拆除是由路政人员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自行拆除。此举充分践行了柔性执法理念,既有效维护了公路路域环境,也利于培育社会爱路护路的良好风尚。(宋冠霖)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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