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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中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 最大力度释放政策红利

发布时间:2026-01-05 08:52:45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存量政策与增量政策的集成效应,持续释放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民生红利,助力房地产消费,近日,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举措(试行)》,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据了解,此次政策优化调整是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相关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的重要举措。该《举措》遵循“投资于人、改革创新、优化服务、促进发展”原则,从全新升级贷款支持、适度放宽提取范围、积极推动制度扩面、全面推进服务创优、全力服务发展大局等五个方面推出18条针对性措施,含金量十足。

在贷款支持方面,新政实现“一个扩大”,即将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支持范围扩大至法拍房、“卖旧买新”购买新建商品房、老旧小区自主更新住房;“两个降低”,即首套住房5年及以下和5年以上的贷款利率分别降低至2.1%和2.6%,二套住房5年及以下和5年以上的贷款利率分别降低至2.525%和3.075%。“三个优化”,即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居民家庭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含已确权颁证的)不计入城市住房套数查询认定范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对其购买的第二套、第三套住房给予核减1套家庭住房套数,分别执行首套、二套的贷款利率政策;取消“商转公”对房屋套数的限制条件。“四个上浮”,即缴存职工购房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80万元基础上上浮至90万元;购买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好房子”的,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80万元基础上上浮至100万元;二孩以上多子女家庭、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在现行96万元基础上上浮至110万元;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各类自由职业劳动者符合条件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随缴存时长递增相应上浮贷款额度,直至现行额度上限。

在放宽提取范围方面,新政规定缴存职工可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款;缴存职工在政策范围内经批准进行老旧住宅小区自主更新时,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在积极推动制度扩面方面,将持续加大《住房公积金条例》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以民营企业为重点的各类经营主体为所属职工依法缴纳住房公积金,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受益面。特别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各类自由职业劳动者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对连续足额缴存满3年的,给予为期3年的利息补贴,即在人民银行现行一年期基准存款利率基础上,给予上浮10个BP的利息补贴,并同步落实税收优惠、低息贷款、租房与购房支持等政策。

“缴存群众的需求在哪里,公积金的服务就跟进到哪里”。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点发力,全面推进服务创优。在这方面将着重采取五项举措:

服务增效。全面推行“高效办成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一件事”,强化服务事项与申报要件整合,将购房贷款所涉多部门相关联的“单项事”整合为“一件事”,将购房职工须到多部门跑完的几项事,做到一次办结,让购房职工成为高效优质服务的“接受者”。

规则调整。开通无前置条件的按月冲还贷签约;支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调整;支持租房灵活提取;取消购房提取地域限制;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的,原房屋贷款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可办理解除原配偶共同还款责任手续,由原房屋贷款申请人负责偿还购房贷款。

贷期延长。延长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商转公贷款期限,贷款申请人男性延长至68周岁,女性延长至63周岁,其中,县处级以上女干部、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可相应延长至68周岁。

流程再造。优化楼盘备案流程,实行公积金分理机构初审后网上申报,市中心“一次性”完成审核报备;全面推行“一栋一准入”、“带押过户”“一站式”办理模式,压缩贷款审批时限,提升办理效率。

要件压减。大力推进线上、线下、网点办理归、提、贷业务全覆盖,强化信息互通、打通材料提交等堵点痛点,高质量实现“跨省通办”;全面深化公积金业务跨区域合作,助力太原晋中一体化发展。

此外,为全力服务发展大局,此次新政立足晋中市房地产市场实际,紧扣发展要求,将公积金政策优化与青年就业创业、人才招引留用、城市更新建设等深度融合。其中,最大的亮点是积极响应“人到山西好风光”“晋得其中 逐梦而行”等人才品牌建设,对在晋中区域内就业创业且符合购房贷款条件的青年,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再给予上浮10%的贷款额度支持;对于晋中市域范围内招聘与引进的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及晋中英才计划入选专家,在相应贷款额度基础上再给予上浮10%的贷款额度支持。同时,新政明确提出将最大限度用足用活住房公积金政策,积极参与城市更新、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及商品住房促销活动,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梓萱)  

责任编辑:刘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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