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公安局顾县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顾县镇高桥村一处民房内储存有大量烟花爆竹。
岳池县公安局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对该烟花爆竹储存点进行了查处。
群众举报的这处储存烟花爆竹的民房位于顾县镇高桥村一养殖场旁,屋内分两个房间存放着产自湖南的烟花爆竹。
执法人员突击检查发现,该民房内储存烟花爆竹共计500余件。
经查,该民房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标志,未配备消防器材,不具备储存烟花爆竹的安全条件,且存在多处安全隐患。

“第一,这里是木质结构房屋,容易引发火灾;第二,房屋建设未达到储存烟花爆竹的安全标准;第三,屋内电灯、电线私拉乱接,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该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唐国辉表示。

顾县镇全域属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执法人员已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进行转运,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下一步,我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及其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岳池县公安局顾县派出所所长唐柒全表示。(秦良壮)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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