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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监督 护航内蒙古法治化营商环境——内蒙古行政检察涉企专项监督活动纪实

发布时间:2026-01-15 14:47:22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在呼和浩特市某农业合作社的生产车间里,负责人老王端出刚出炉的酸浆豆腐,言语里满是踏实:“检察院协调行政机关为我们免了8.5万元加处罚款。现在每天产量2000多斤,合作社规模扩大了,也赚到钱了!” 这一幕,是内蒙古检察机关践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的生动缩影——在监督法院涉企案件审判执行的同时,推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为内蒙古法治化营商环境筑牢“检察屏障”。

2023年至今,内蒙古检察机关以“行政检察打造精品统一行动为抓手”开展涉企执法专项监督,助力营造内蒙古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共办理涉企监督案件1287件,实质性化解争议116件,挽回经济损失2200余万元。

2024年,142件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办结,75万元经济损失经检察机关监督履职后返还企业;2025年3月起,开展为期两年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行动。截至2025年12月,办理相关案件44件。涉案执行金额6086.37万元,为企业挽损16.06万元。向法院和行政机关发出45份检察建议,2起缠结已久的行政争议通过法定程序实质性化解。每一组数据背后,都是行政检察为市场主体“稳预期、强信心”的具体实践,让企业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安稳经营。

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首要任务是监督法院依法审判、规范执行,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内蒙古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检察机关聚焦行政生效裁判监督、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用刚性监督破解“执行难”“程序空转”等堵点,为企业维权打通司法通道。

据了解,鄂尔多斯市某旗检察院依托“涉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类案法律监督模型”,从467条行政处罚信息中发现关键问题:某建材企业已完成整改且法院裁定达标,但行政机关未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更新公示信息,导致企业带着“违法标签”参与招投标,订单面临流失风险。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更正23条错误信息,帮企业挽回3笔订单,更推动法院与行政机关建立“裁判结果与公示信息同步更新”机制,从根源杜绝类似问题反复出现。

呼伦贝尔市某区检察院审查某物资回收公司监督案时,发现生态环境部门超期申请强制执行,且对企业账户的冻结、对法定代表人的强制措施不符合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没有简单“一撤了之”,通过组织磋商,一边释明程序违法后果,一边帮企业梳理整改方向,最终推动行政机关解除强制措施、免除加处罚款,企业恢复正常经营,法院同步完善了非诉执行审查标准。

信用是企业的“生命线”。鄂尔多斯市某旗检察院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中发现,某企业因生态环境分局未按规定时限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无法享受税收优惠、参与招投标。该院一方面督促行政机关及时修复企业信用,帮企业挽回应得税收优惠150万余元;另一方面依托数字监督模型,对全旗1144条行政处罚信息、746条涉企公示信息开展“地毯式”筛查,推动11家行政机关整改696个问题,还协调旗政府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印发《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

跨部门协作放大行政检察法律监督效能。自治区检察院与司法厅联合下发通知,把专项监督与“检察护企”行动紧密衔接。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出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把涉企监督的法律标准细化到每一个环节,成为行政机关规范执法的有力引擎。

(供稿: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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