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方力量投身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甘肃省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兰州市农业农村局等99个集体甘肃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授予沙新益等100名同志甘肃省乡村振兴先进个人。其中,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乡村振兴暨结对关爱办公室被授予“甘肃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称号。
(供稿: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柴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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