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发布《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评选结果的通报》。经过推荐、初评、复评等各个阶段的层层选拔,在全省96篇裁判文书和53场优秀庭审中,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1篇裁判文书、1起庭审脱颖而出,成功入选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长安法院也成为全省唯一同时荣获两项荣誉的基层法院。

优秀裁判文书:由长安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张亮与法官王维君、王曼丽组成合议庭审理的(2024)陕0116知民初349号案件。
案件详情:甲公司是“抖音”平台上一款麻将答题闯关类游戏小程序的开发者,乙公司获得授权后,通过“抖音”平台主播对该游戏进行推广运营。不久后,乙公司发现此前与其合作关系的B公司主播(兼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乙公司旗下主播,在进行“抖音”直播时,将直播间链接替换为了一款与此前高度雷同的“换皮”游戏。经取证调查,乙公司发现该款“换皮”小游戏系A公司所开发。
于是,甲、乙两公司作为共同原告,将A、B两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长安区人民法院,要求判令二被告停止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二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共计32万余元,并要求B公司旗下主播在各自“抖音”平台账号中置顶道歉不少于30日。
该案于2024年3月11日在“秦创原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点”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邀请了媒体记者、高校师生等50余人旁听案件庭审。
在庭审中,合议庭围绕案件争议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组织原、被告双方就请求保护对象的法律定性、是否构成抄袭模仿以及是否存在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分别发表意见、展开辩论。后经长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该案于2024年4月宣判。
优秀庭审:由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王曲法庭负责人何向阳与综合审判庭法官王维君、王曼丽以及人民陪审员王燕楠、王艳红、滑悦平、聂蔚超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的(2024)陕0116知刑初3号案件。
案件详情:自2022年起,被告人周某以牟利为目的,在明知所售图书为盗版图书的情况下,伪装身份,通过多种方式向西安某大学A校区、B校区在校学生出售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盗版图书教材共计3844册,总价160397.9元。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据此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周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并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对被告人周某,就向不特定在校大学生销售盗版图书教材的违法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裁判结果:【刑事判决】被告人周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已缴纳);对被告人周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 15376元,依法予以追缴,追缴到案后上缴国库(已追缴到案);扣押在案的盗版图书,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依法销毁。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被告周某应立即停止实施侵害他人版权的违法行为,并保证此后不再实施制造、储存、运输和销售侵害他人版权物品的行为;被告周某应在本调解书生效后十五日内在《人民法院报》上,就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刊登致歉声明,消除影响(已履行);被告周某应在本调解书生效后十五日内向西安某大学支付赔偿款3万元用于购买正版教材以弥补其对公共利益所造成损害(已履行)。
【典型意义】本案为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长安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六条之规定,由三名审判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七人合议庭,保证人民群众对公共利益的话语权与监督权,确保重要司法审判活动的公开透明和人民监督。
同时,本案为涉及高等院校盗版教材图书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为实现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法律效果,并通过以案释法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长安法院最终选择于2024年4月23日“世界读书日”在西北大学模拟法庭公开开庭对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审理。同时,为了保障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所涉主体权益,本案还邀请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师生代表到场旁听,并于庭后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协议部分听取了师生代表的意见。
本次庭审程序规范,合议庭组织分工明确,程序严谨,刑事及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程序分配及衔接合理,案件审理活动清晰有序。合议庭及诉讼参与人形象端庄,着装规范,仪容仪表端庄整洁,全程正确适用普通话。案件审理全程,严格保障各方诉讼程序权利,全程围绕案件主要争议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展开,庭审节奏流畅紧凑、过程条理有序。展现了肃穆、公平、公正的人民法院司法形象。
荣誉是肯定,更是前行的动力!此次荣获省级“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庭审”荣誉,是对长安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全体干警恪尽职守、精益求精、勇于担当的有力褒奖。长安法院将以此为激励,守正创新、锐意进取,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扎实的作风,勇担使命、砥砺前行,奋力谱写审判工作现代化新篇章,为区域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长安实践提供更加坚实、高效的司法保障!(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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