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记满12分未处理,还敢驾车上路?近日,泰兴市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宣判,驾驶人薛某因驾照处于“超分、扣留、停止使用”状态肇事,保险公司拒绝商业险赔付,超出交强险部分损失需自行承担,为心存侥幸的驾驶人敲响警钟。
2024年9月,泰兴市某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许某驾驶电动二轮车载周某左转弯时,与薛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二人受伤、两车受损。经相关部门认定,许某与薛某各负同等责任,周某无责。事故责任明确,本可通过保险理赔化解纠纷,却因薛某驾照的异常状态陷入僵局——其驾驶证已处于“超分、扣留、停止使用”状态。即便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仍明确拒绝赔付,双方协商无果后,许某无奈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庭审中,保险公司称,商业险条款已明确约定,驾驶人驾驶证被依法扣留、停止使用期间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薛某的驾照状态完全符合免责情形,因此拒绝赔付商业险部分。
法院审理认为,薛某驾照“超分、扣留、停止使用”,已构成未取得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范畴。该情形符合商业三者险免责条款约定,故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的损失部分,由薛某与许某按同等责任比例分担。
法官表示,不少驾驶人存在认知误区,认为驾照仅记满12分而非被吊销,便可继续驾车,实则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驾照,驾驶人需通过学习考试后方可领回;若拒不学习考试,驾照将被公告停止使用,且记分满12分期间严禁驾车上路。《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也明确,仅当驾驶人学习考试合格、缴清罚款后,记分方可清除、驾照发还。简言之,满分驾照虽可补救,但放任其处于扣留、停用状态仍驾车上路,等同于无证驾驶。
法官提醒,驾照是合法驾驶的凭证,绝非侥幸上路的“底气”。驾驶人应定期核查驾照积分与状态,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若记满12分,务必依法完成学习考试,切勿抱侥幸心理驾车上路。需注意,无证驾驶肇事不仅面临交通处罚,商业险会直接拒赔,交强险赔付后保险公司仍可向驾驶人追偿,最终所有损失与责任都需自行承担。遵守交通规则,既是对自身安全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财产负责。
(泰兴法院 吴兰现)
责任编辑:刘玉晨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举报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