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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问题楼盘”业主因产权证“悬空”而愤然起诉,当重大工程项目遭遇征地拆迁僵局,当“民告官”案件关涉区域发展大局——司法如何回应,不仅考验裁判智慧,更关乎社会治理效能与民众法治获得感。
2025年以来,山东法院牢固树立“实质化解”理念,在审判实践中,不仅明辨是非,更着力解开当事人的“法结”与“心结”,不仅作出公正裁判,更致力于解决根源性问题,推动行政审判从“结案了事”到“案结事了”的转变,全面盘活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这盘棋。
不止于“判”,更在于“解”
“房产证办不了,月月房贷却雷打不动,这压力谁能体会?”胶州市民李某的困境,是众多“问题楼盘”业主的缩影。其购买的房屋因开发商违规加建,导致产权登记无法办理,子女入学等衍生问题接踵而至。李某等人认为,当地住房保障中心在办理预售许可时,未对开发商提交的规划手续尽到审慎核查义务,遂起诉到法院请求行政赔偿。
胶州市人民法院受理后,并未局限于赔偿诉求本身进行审理。经深入研判,承办法官意识到,若简单判决行政机关赔偿,在开发商无力承担的情况下,赔偿可能难以执行到位,业主的核心关切——办理不动产权证、解决子女入学等实际问题——将依然无法解决,矛盾也不能彻底消弭。为此,胶州法院专门主动将案件情况及潜在风险向市委、市政府进行报告。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后,在党委统筹协调下,规划、住建、自然资源、税务、教育等多个职能部门被有效动员,形成专班,共同会商。最终,通过责令开发企业限期补缴相关税费、完善后续建设及验收手续、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等一系列组合措施,为该楼盘全体业主破解了产权登记难题。之后,随着首批产权证书的发放,关联的六起行政诉讼案件均以原告自愿和解撤诉方式圆满化解,实现了“解决一件事,化解一串案”的效果。

济南中院联合市政府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庭审观摩
“行政诉讼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必须透视诉求表象,抓住争议产生的根源。”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王颖指出,这起案例的成功办结,关键在于法官践行“如我在诉”的换位理念,精准识别并紧紧抓住了“产权登记难”这一核心症结,从而跳出了就赔偿论赔偿的窠臼。
如今,这种致力于修复受损社会关系、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审判导向,已成为山东行政法官的普遍共识。
跳出“个案”,服务“大局”
“案子判赢容易,但企业可能等不到钱款执行就垮了;政府输了官司,后续合作也黄了。法院调解虽然费时费力,却能让‘两败俱伤’变成‘互利共赢’。”发出这一感慨的,是一家涉案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
这家公司与某区人民政府因土地征收补偿问题僵持多年,双方对补偿金额、支付期限等各执一词,矛盾一度陷入“死结”。为此法官化身“谈判专家”,从法律条款到现实困境,从企业诉求到政府财政压力,逐项分析、反复斡旋,最终促成双方就2400万土地补偿金分期付清的调解方案。开发商逐渐理解政府的难处,表示还愿意继续与政府合作开展相关项目建设。
案件的妥善办理,不仅解决了具体纠纷,还在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近年来,不少重大项目背后,都少不了行政审判提供的有力保障,特别是注重通过府院联动机制,有效衔接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高位协调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妥善审理化解烟台老岚水库、临沂蒙河双堠水库、菏泽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和海阳核电能源等涉及重大国家、省级项目征地搬迁案件1.1万件。

枣庄中院行政庭法官在项目建设现场走访
此外,为保障重大民生工程顺利实施,山东法院在31个城中村和城市更新改造重点片区开展巡回审判,实现了多个建设项目“零诉讼”,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助推之力。
从“司法独奏”到“多元合唱”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是一项系统工程,非法院一己之力可成。山东法院通过一系列机制创新,有效整合解纷资源,推动形成了多元主体协同、多种方式并用的治理新格局。
全省范围内广泛设立的“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成为官民平等对话、柔性化解矛盾的重要平台。以龙口市法院处理的一起案件为例:村民朱某某因违法占用耕地建设被行政机关处罚。案件进入诉前程序后,法院依托和解中心,立即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与朱某某及其家人进行面对面沟通。执法人员不仅详细解释了相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处罚依据,还结合卫星图斑等证据进行了直观说明;法官则从诉讼风险、执行后果等角度进行释明引导。经过数轮耐心细致的沟通,朱某某最终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及后果,主动在规定期限内拆除了违法建筑并恢复了土地原状。行政机关鉴于其积极改正行为,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该起行政争议在诉前阶段即得以彻底化解,未进入诉讼程序。据统计,类似和解中心在全省已成功化解各类行政纠纷1.4万件,大量矛盾被化解在萌芽状态、诉前阶段。

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业务技能竞赛
“过去感觉是法院在单打独斗,现在则是多元共治、合力解纷。”一位基层行政法官的感触,反映了纠纷解决格局的深刻变化。山东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涉企行政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且实现了从“出庭”到“出声”、再到“出解纷方案”的质变。法庭不再是简单的“告官见官”场所,而逐渐演变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倾听民意、阐释政策、现场解决问题的平台,有效纾解了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提升了司法裁判的认可度与可接受性。
审判质效的全面提升,为实质性化解争议提供了坚实基础与保障。山东法院通过优化审判管理、深入推进繁简分流、加强行政审判专业培训与业务交流,推动行政审判质量与效率同步提升。最新数据显示,全省行政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已缩短至55天,一审服判息诉率、调撤率等核心质效指标持续位居全国前列,为快速、高效、高质量化解行政争议创造了有利条件。

德州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到德州中院旁听庭审
从精准捕捉并回应群众最急最盼的核心诉求,到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寻求权益保护与公共利益的平衡点,山东法院以“实质性化解”为导向的行政审判实践,不仅让公平正义以更可感、可及、可信的方式得以实现,也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颇具价值的“司法样本”。(李建国 李洪滨 闫继勇)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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