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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 筑牢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防线

发布时间:2026-01-31 16:25:48 推广来源:中国报道

1月30日,潮州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统一行动,以“严查严管+普法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重拳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管市区一大队

当天上午,交管市区一大队在辖区内多个重点路口设置集中整治点,对过往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进行检查和违法纠治。民警要求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摒弃交通陋习,养成良好的骑行习惯,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交管市区二大队

交管市区二大队组织警力在东山路与金马大道交叉路口、东山路与卧石路交叉路口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民警现场对违法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结合涉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事故典型案例,深入讲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督促其当场整改,养成安全文明的出行习惯。

交管潮安大队

潮安交管大队根据工作部署,在潮安区庵埠镇潮安大道与金里路交叉路口开展“整治与普法”并行的统一行动,对轻微交通违法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进行现场普法教育。同时,民警还组织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参与交通劝导,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交管饶平大队

1月30日,交管饶平大队在全县辖区内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1月29日,交管饶平大队到饶平县柘中社区、启萌星幼儿园、柘北村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张贴海报、横幅和发放相关宣传资料等方式倡导“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的出行理念。

蜀黍温馨提示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人员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作用,有效降低头部受伤风险,守护生命安全。

遵守交通信号灯:骑行通过路口时,务必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不闯红灯、不抢黄灯;横过道路时,先进入等候区,在无信号灯的路口,务必仔细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行。

杜绝逆行:逆行是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事故高发诱因之一,极易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防护性差,骑乘人员易受重伤,请始终靠右侧车道顺向行驶,不逆行、不闯禁行。

不占用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骑行;在未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需靠近右侧车道边缘骑行,不随意变道、不占道行驶,与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

杜绝违规行为:不无证驾驶、不驾驶无牌车辆,不超员载人、不酒驾醉驾,不违规改装车辆,自觉摒弃交通陋习,规范骑行、文明出行。(郑雪云 潮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供稿/供图)

 

责任编辑:蔡劲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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